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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量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1-08-19
《广东量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广东量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佛山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沙尾立交收费站旁边的原沙尾工业区南港鞋厂,即开发建设中的桂城金谷·光电产业社区内。本项目的四至情况如下:北边界为佛山水道(沙尾河)及河边空地;西面是平洲电子厂;南面是空置厂房;东面隔产业区小路约10米为广佛交界公路,即沙尾大桥延伸路。本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为6850.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建设项目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及主要设备,建设年产能288000片2英寸蓝绿光氮化镓外延片生产线,并配套一条高亮度外延片验证线,其中外延片验证是按1:100的比例进行(即每生产100片外延片验证1片),预计项目年产值约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生产设备包括:8台有机金属化学相沉积机(MOCVD)用于生产外延片、1条为外延片质量检测的小型LED芯片验证线、5台化学清洗机、1台真空炉管、1台氧化铟锡蒸镀机、1台电感等离子刻蚀机、1台X射线仪等。项目主营加工生产照明及储光外延片,年产蓝光LED外延片25万片。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施工污废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2、施工废气: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等。 3、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 4、施工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多余的土石方。 5、施工期生态影响: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原有生态植被的破坏及土地利用格局的改变,和植被破坏带来的自然体系生产力的降低、生态系统功能的转变。
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及酸碱废气;员工饭堂产生的油烟。 2、废水:主要为日常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特征污染物CODcr、BOD5、氨氮、SS、动植物油、酸碱等。 3、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运转时产生的噪声。 4、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二、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①车辆、设备冲洗水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后才排放。②设置三级化粪池,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厕所粪便污水。
2、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护措施:①定期清扫施工场地、进场道路,特别是道路的洒落物,并辅以必要的洒水抑尘措施,保证每天不少于2~3次,以湿润路土,粘结微尘,场地不起尘。②汽车运输土石方、砂石料、水泥等矿建材料进场时,对于易起尘物料应加盖蓬布,尽量控制沿线路途车速,减少装卸物落差,避免因大风天气和道路颠簸洒漏污染。③地表清理平整工程按小片逐步推进,不大面积施工,避免扬尘面太广,降低尘土污染。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施工进度,均控制在白天进行,并加强对施工现场、运输线路的监督管理,对噪声比较高的设备采取相应限时作业。②优先选择性能良好的高效低噪施工设备,日常注意对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③施工中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90)。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①对可重复利用的施工材料回收再使用; ②废弃砖石杂物集中进行处置;③制定模范工地条例,加强环境卫生教育与监督管理
(二)营运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1)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碳吸附,去除效率达到80%;(2)酸/碱性废气处理系统由酸性(或碱性废气)吸收塔、排风机、喷淋装置、碱吸收液或酸吸收液供给装置和排风管等组成,酸性(碱性)废气在洗涤塔内经碱吸收液(或酸吸收液)喷淋处理,对碱性废气采用酸液进行喷淋吸收、酸性废气用碱液进行喷淋吸收,达标后高空外排;(3)采用液化石油气等清洁燃料,油烟用集气罩收集后油烟净化系统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废水措施:将生产废水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生活污水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而后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平洲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噪声控制措施的关键在于将强噪声源——空压机、真空泵等布置在密闭的机房内,采取了较严密的降噪措施;对于设置在屋顶的冷却塔、风机等,均采取了相应的减振、消声措施;合理布局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装并进行适当的隔声、消声、减振等处理,同时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4、固废治理措施: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装化学品的桶罐、容器等,全部都可以回收使用,而且一般是交给产品供应商回收循环使用。废水处理污泥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站,污泥主要影响是恶臭、病源菌等,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的污泥经脱水压滤后外运填埋处理。 (2)严控废物和一般生活垃圾:严控废物(厨余垃圾及潲水油)交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与处置。 (3)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均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部于2001年12月17日联合发出“关于发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和2004年5月1日《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
主要结论 广东量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符合我国、广东省、佛山市有关产业政策以及有关规划的要求;本项目所采取的生产工艺和技术符合清洁生产的有关要求,属于清洁生产企业;项目实施后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在采取适当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不会降低现有环境功能。同时,本项目的实施还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只要建设单位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管理,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治理达标及满足桂城街道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则从环境保护角度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 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 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 ④其它建议?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1年8月19日至2011年9月1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五、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蓝海投资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办平洲办事处沙尾工业西区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251 邮编:528200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人:陈苑 电话:0757-88718421 电话:0757-86393621 传真:0757-88718421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fsolcy@163.com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广东量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1年9月1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1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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