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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龙涛湾公路工程(南海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1-08-19

佛山市高明区龙涛湾公路工程(南海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龙涛湾公路工程(南海段)是荷更大道的组成部分,也是荷更大道的重要节点工程。工程起点与大岗臂隧道工程相接(起点桩号K3+645),向西南方向沿着大岗臂山布线,途经幸福水库、西岸开发区林场,终点位于桂田村附近(桩号K6+200),推荐方案线路全长2.55公里,A方案路线全长2.75公里,B方案路线全长2.76公里。该段道路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35米,双向6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K方案整个工程共计涵洞6道,其中4道盖板涵,2道圆管涵;平面交叉4处;中桥2座,总长280米。A方案整个工程共计涵洞5道,平面交叉2处,1475m长大岗臂山隧道一座。B方案整个工程共计涵洞6道,其中4道盖板涵,2道圆管涵;平面交叉4处;中桥3座,总长440米。经评价,报告书推荐A方案(中线隧道方案)作为本项目的推荐方案。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平面交叉工程等主体工程及市政管线、排水、照明、交通设施、绿化等附属工程。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为道路建设项目,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施工期污废水: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三类:暴雨冲刷引起的泥浆水;建筑施工废水如:施工机械洗涤废水,场地洒水余流,钻桩中产生的泥浆水等。主要的污染因子是石油类、悬浮物;施工营地废水和生活污水。另外,中线(A方案)在隧道建设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施工废水。

(2)施工期废气:施工期间主要是汽车运送土石方、水泥构件、沥青、钢筋等产生的汽车尾气,以及推土机、挖土机、碾压机等使用汽油、柴油产生的废气。大气污染物以CO、NO2、TSP为主。还有于干燥季节施工时的扬尘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本建设项目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对于现场搅拌、铺洒等一系列施工过程中的劳动卫生和环境保护问题应当引起重视。但由于本项目建设区域人烟稀少,施工期扬尘、废气对于人群污染不大。

(3)施工噪声:在建筑施工期,由于建筑施工、砂石、水泥搅拌、建筑材料运输等过程都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各种类型工程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声级一般在81~110dB(A)之间,而各种搅拌机产生的噪声声级一般在84~90dB(A)之间。施工中,运输建筑材料的载重汽车行驶中产生的交通噪声,路旁两侧噪声当车速为40km/h时约为70~80dB(A)。本项目整体位于山区,沿线目前基本没有声环境敏感点,故施工噪声的影响总体而言比较容易克服。

(4)施工固体废物: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5)施工期生态影响:公路施工期间,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于改变原地貌、破坏地表植被,从而引发沿线的土壤侵蚀,生境破碎,造成生态系统多样性损失,使生态功能受到破坏。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运营期污水:本道路不设服务区,道路未来营运期间水污染源主要来自路面径流;

(2)运营期废气:机动车尾气所产生的一氧化碳CO、二氧化氮NO2、碳氢化合物HC、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

(3)运营期噪声:行驶的机动车辆产生的发动机噪声、排气噪声、车体振动噪声、车轮摩擦噪声、传动机械噪声、制动噪声等;

(4)固体废弃物:司机、乘客在公路上乱丢弃饮料袋、易拉罐、包装纸等垃圾以及道路运输中的散装物资如煤、砂石等材料和简易包装的化肥、农药等,当防护不严时易产生撒落,罐装物资也可能产生泄露。

 

二、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1)施工期间的各类废水、污水必须加以处理,达标后用于工地洒水或山林浇灌,绝不能直接排放或随意处置,施工废水严禁直接排入沿线各水库;(2)加强施工期的监控与管理,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采取妥善的弃土、转运与堆置措施,不得向水库直接倾倒弃土;(3)在幸福水库路段施工时,要注意及时清扫多余和散落的泥沙,减少雨水中悬浮物的量,保护幸福水库水质;平时应经常注意及时清理土料、粉尘,避免滚落水库水面,导致水质污染;(4)结合挡墙建设与护坡工程,要同时完善排水系统和防雨措施,以防灾暴雨时泥浆水横流,污染水库。

 

2、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护措施:(1)开挖、钻孔和拆迁过程中,应经常洒水使施工作业区保持一定的湿度;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加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2)加强或有的土方临时堆放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并应及时运走利用;(3)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及时清扫施工过程中洒落在路面的泥土;(4)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工地食堂应使用液化石油气或电炊具,不宜使用燃油炊具;(5)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在所有靠近村庄、人群的施工路段,严禁高噪声设备(如风锤、凿岩机)在地方规定的作息时间(中午或夜间)作业; (2)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运输车辆停放场也应尽量远离村庄,运输车辆在经过距离比较近的村庄时,少鸣喇叭,减速慢行;(3)施工安排应尽量减少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在靠近居民区的高噪声作业(打桩等),必须安排在日间进行,没有必要,尽量不搞夜间施工;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发电机等设备要远离民宅,并布置于房屋背面;土方工程则应尽量采取多台设备同时作业,以缩短影响时间。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如木材、竹料等,应进行回收,以节省资源;(2)装运泥土时一定要加强管理,严禁乱卸乱倒。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施工场地前做好外部清洗,做到沿途不漏洒、不飞扬;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3)对余泥渣土必须遵守地方管理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后,按照管理部门的分派,运到指定临时堆场;(4)临时油库、临时机修间的废弃物:棉纱、废零件,受油污污染的纸张、木板等,必须由值班管理人员收集到专门贮存器内,等候环卫部门专人收集,或定时外运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于营地地面,更不能用于生火做燃料;(5)施工营地及施工现场的废弃建筑材料、员工生活垃圾应专门收集,送交当地环境卫生部门处理,禁止随意丢弃。

 

5、施工期生态影响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监控与管理,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控制路基两侧地带宽度,减低水土流失的影响,以保护生态环境。(1)加强施工期监控与管理,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采取妥善的土方转运与临时堆置措施。(2)在施工中应注意严格控制作业面积,必要时采用临时挡墙等措施,防止大量填土超越填筑范围;(3)对施工完成地段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减少施工场地暴露面对减少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尤为重要。(4)在道路沿线及时进行绿化建设。(5)对于沿线植物生态系统来说,应当控制施工开挖面,禁止不必要的、随意的破坏地表植被。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营运期的水污染防治措施(设施、设备),必须是在项目设计阶段进行规划设计,在项目施工阶段具体实施建设,在道路营运期间正式投入使用的。

2、废气治理措施:(1)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的通行;(2)加强机动车的检测与维修;(3)保持路面清洁,降低路面尘粒;(4)支持配合当地政府,搞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

3、噪声治理措施:对交通噪声污染控制的途径比较多,主要包括车辆性能的提高、公路路面平整度的维护保养、上路行驶车辆的严格管理,增加公路两侧绿化带,对受影响较大的重要环境敏感点采取噪声防护工程措施(线位调整、声屏障的修建、对个别受影响住户安装隔声窗)等。

:4、生态保护措施:本道路营运期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是对道路建设期间对于沿线区域的生态破坏进行合理的恢复,并在此基础上,主要通过道路绿化的手段,进行一定程度的生态建设。包括路线沿途的立体绿化体系的建设、防止水土流失措施的进一步加强,以及施工营地、施工临建区等的生态防护、植被恢复措施。

 

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佛山市高明区龙涛湾公路工程(南海段)建设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符合佛山市南海区总体发展规划,如能按本报告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各项污染治理,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同时确保项目做好各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成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1年8月19日至2011年9月1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六、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恒达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645号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500                                     邮编:528200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人:陈雪霞

电话:0757-88211510                              电话:0757-86393631

传真: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佛山市高明区龙涛湾公路工程(南海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191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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