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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昌红星广场A栋及商业步行街a、b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1-06-28
《国昌红星广场A栋及商业步行街a、b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国昌红星广场A栋及商业步行街a、b栋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海北建设大道地段,地块西面为二期预留空地,相距300m为武广高铁(地下段),相距320m为环城高速;东面为兴联北路,相距40m为中海金沙湾;南面相距18m为陈溪村;北面相距为建设大道,相距60米为待建工地;东南面相距70m为申禾园物流。本项目不分期建设,拟一期建设完毕。预计2011年1月28日动工,2012年12月完成,工期23个月。本项目总投资约8800万元,总用地面积5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4090.34平方米,容积率为1.67,建筑密度为39.68%,绿化率为25%,汽车停车位为520个。本项目中部布置了一栋4层的综合商业城,综合商业城的南侧设置了一~三层的小型商铺,形成了一条商业步行街,整体布局和空间设计考虑与周围道路总体规划相呼应,创建宜人空间尺度,为人们带来悠闲愉悦的购物空间。本项目建设低密度综合商业城和商业步行街,配置停车场、垃圾收集点,其他配套有配电房、发电机房、风机房和水泵房等,都结合绿地布置。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为房地产项目,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期暴雨冲刷水、施工拌料、清洗机械和车辆产生的污水以及生活污水。 (2)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其次有施工机械和施工运输车辆机动车尾气等污染物。 (3)施工噪声: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电锯、风动机等。 (4)施工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来源于施工、挖掘土方产生的废物及生活垃圾。 (5)施工期生态影响:由于项目开发面积相对较大,在开发过程中,由于土壤裸露、施工期往往缺乏完善的排水设施,暴雨时间较为集中,降雨量大,降雨时间长,容易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如不注意则会对周围水体环境造成影响。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运营期污水:主要来源是日常生活污水、餐饮含油污水、超市含油污水和垃圾收集站冲洗污水等。 (2)运营期废气:主要废气污染源来自餐饮业和超市熟食加工间厨房油烟废气和燃气烟气、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垃圾收集点臭气,以及机动车尾气。 (3)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中央空调主机机组噪声、变配电房机噪声、备用发电机噪声、冷却塔噪声、污水泵及各类风机噪声以及汽车出入地下车库的交通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等。 (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日常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等。
二、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和周边的河涌、环境或淹没市政设施,以防止产生的废水污染附近水体水质。施工工地的粪便污水需经三级厌氧化粪池处理;工地食堂污水需经隔油隔渣处理后,与未能循环利用的施工废水一起经一体化小型生化设备进行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后,排入白沙涌,最终排入水口水道。
2、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护措施:(1)为了尽量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一期施工运输车辆出入路线应尽量避开南面、东面路线,建议从北面的路口出入。(2)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抑尘措施,靠近住宅区一侧建防护墙并布设细目滞尘网;施工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3)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的车辆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应尽可能的清除表面黏附的泥土等,工区应配备简易洒水车等洒水工具,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车轮,保证车辆清洁;同时对施工道路、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等定时洒水,防止因干燥、大风而引起大量扬尘。(4)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运输砂石料、渣土、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的车辆应覆盖篷布,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防止跑冒洒漏。(5)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高空抛掷,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6)强化运输车辆的管理,尽可能做到物料不泄漏,不洒落,并适度封闭。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机械对南面陈溪村和东面的中海金沙湾有较大程度的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必须采取一定的噪声防护措施:(1)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 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并可由施工企业自行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施工厂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排放标准。(2)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3)施工过程中除抢修和抢险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浇灌混凝土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和为保证工程质量需要的冲孔、钻孔桩成型及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原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敏感点张贴告示。(4)建筑施工禁止使用蒸汽桩机等;受地质、地形等条件限制确需使用的,必须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作业时间限制在8:00~12:00,14:00~20:00。打桩、基础浇灌等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工序对周围影响最大,如安排在晚上作业会对陈溪村、中海金沙湾等居民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必须禁止高噪声设备晚上作业,即使是白天作业也应尽量安排在早上8:00~12:00,下午14:00~18:00,即居民上班时间,且施工时将强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5)在施工前,必须修筑施工围墙,将施工区与外界隔开,并适当加高围墙,这样可以较好的减轻施工噪声对陈溪村、中海金沙湾等居民的影响。(6)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7)运输车辆应尽量避免从住宅区旁边经过。(8)项目施工时应合理规划机械作业时间,加强施工机械使用的选择和管理:①施工机械尽可能选取运行良好的低噪声设备,并禁止在日间12:00~14:00、夜间20:00~07:00施工。对于不可避免必须连续施工的作业,必须向有关环保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领取允许夜间施工的证明并通告附近居民后,方可在核定时间的夜间开展施工。②建议建设方在近居民区一侧设置一些临时的屏障设施,阻挡噪声的传播。③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应合理安排时间。④在有电情况下避免使用柴油发电机组。⑤在挖掘作业中,避免使用爆破法。⑥建议用钻桩代替冲击打桩机,以焊接代替铆接,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冲击工具。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必须向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交由有资质的余泥余渣公司处理。(2)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3)选择弃土场不应占用农田,也不要靠近江河和水库,最好选择在山坳或低洼地带;弃土场的上游要设置导流沟。(4)弃土期应尽量集中并避开暴雨期,要边弃土边压实,弃土完毕后应尽快复垦利用。
5、施工期生态影响:(1)临时堆放场要设置围墙,做好防护工作,以减少水土流失;(2)雨季施工时,应备有工程布覆盖,防止汛期造成水土大量流失,平时尽量保持表面平整,减少雨水冲刷;(3)保持排水系统畅通;(4)本项目本身有一定的绿化设施,项目完成后要对水土保持工程及绿化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含油污水经三级隔油隔渣池处理,垃圾收集站冲洗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外排浓度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CODCr≤500 mg/L、BOD5≤300 mg/L、SS≤400 mg/L、LAS ≤20 mg/L)后,汇入盐步污水处理厂(三期)进行生化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其中CODcr从严执行一级B标准,即CODcr≤60 mg/L)后,最终排入雅瑶水道。
2、废气治理措施:(1)厨房油烟废气:餐厅和超市厨房炉头产生的烟气经烟罩收集,再由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级标准(排放油烟浓度≤2.0mg/m3,设6个以上基准灶头的净化设施去除率≥85%)后,由抽风机抽至专用烟道,引至4层的楼顶天面东北面或东南面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26m。③项目竣工验收后,餐饮商铺在招商过程中,针对不同规模按照南海区环境保护局的要求再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同时将油烟设计方案和环境评价文件报南海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备案。(2)停车场汽车尾气:根据预测结果,正常情况下地面停车场汽车排放的尾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但小区要加强机动车管理,要求进出车辆安装汽车尾气净化装置,严禁尾气超标的车辆驶入小区。(3)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柴油发电机的各污染物均可达到非道路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GB20891-2007)中Ⅱ阶段相关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对周围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4)垃圾收集房的臭气:加强垃圾收集房的管理,保持垃圾房内外的清洁卫生,及时清运,定期消毒,建议小区自备垃圾车或由环卫部门安排,尽量做到垃圾不作地面停留。
3、噪声治理措施:(1)中央空调主机机组噪声:对中央空调主机机组的安装部位和规格进行统一安排、统一设计,以及考虑整体的协调性。(2)变配电房机噪声:变配电房设在地下室的变配电房内,变配电房采用隔声罩或隔声室,主变本体基础下加防振胶垫,主变室进风口增加消声百叶窗,排风采用低噪音风机并加消音器,将散热器与主变本体分开设置,油管使用防振接头等措施。(3)备用发电机噪声:本项目备用发电机房设在发电机房内,备用发电机房在安装设计上,均应对底座发电机安装采取减振措施,并对排气系统采取二级消声措施,在内墙四周及天花先设轻钢龙骨,并均匀铺设50mm厚超细玻璃棉,用玻璃丝线包裹,外用铝微穿孔板作护面吸声材料。隔声门应为双层钢板复合式结构,内填超细玻璃棉吸声材料,门厚100mm,经上述消声、吸声措施后不会对住户、公共场所等及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4)冷却塔噪声:本项目设冷却塔4台,均位于A栋商业楼楼顶东南面,冷却塔进行降噪设计,即在塔的进、排风口均安装消声器且对冷却塔安装隔声罩。(5)污水泵及各类风机噪声:污水泵及各类风机均采用低噪声型环保设备,而且放置在专用的设备房内,根据监测调查,设备在安装工艺上采取减振措施,并经墙体的吸声后,污水泵、风机等振动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居民及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6)社会活动噪声:在室内装修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小区应加强对商场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营时间,尽量避免人为噪声对周围住户的正常休息产生不良的环境影响。(7)汽车进出车库及区域内交通的噪声影响:完善本项目建成区内的车辆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区内的车流方向,保持区内的车流畅通;禁止区内车辆随意停放,尤其是不得在人行道上停放;限制区内车辆的车速;禁止车辆鸣笛,尽量降低交通噪声对项目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送到小区垃圾收集点,定时外运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2)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属于《广东省严控固废名录》编号HY05的严控固废,须暂存在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内,再交由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外运统一处置。(3)废油脂:油脂属于《广东省严控固废名录》编号HY05的严控固废,须交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三、 主要结论 本报告书对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调查和评价,对本项目的排污负荷进行了估算,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利用模式模拟预测了建设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提出了相应的防止措施和相关建议。建设单位应按本报告中所述的各项控制污染的防治措施加以严格实施,并确保日后的正常运行,避免产生扰民现象。本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污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对周围环境部会产生明显影响。本评价报告书认为,建设单位在保证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切实逐项予以落实、并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在总体上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符合国家、地方环保标准,因而本项目的建设在环保方面是可行的。
四、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1年6月28日至2011年7月11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七、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白沙村白沙股分合作经济社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白沙村委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 邮编:528200 联系人:潘桂兴 联系人:陈苑 电话:81437309 电话:0757-86393621 传真: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olcy@21cn.com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国昌红星广场A栋及商业步行街a、b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1年7月11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1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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