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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高边分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1-05-25

《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高边分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建设项目概况

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高边分厂)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高边,广云公路北侧,厂区占地25000m2,员工总数700人,2009年以前该厂年产铝合金建筑型材10000吨、铝棒20000吨。该厂已于1999年进行过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佛山市行政区划调整前的南海市环境保护局批准。2009年该厂进行产能扩大,生产规模变更为年产铝合金工业型材7585吨、铝合金建筑型材30000吨、铝棒40000吨。扩建后项目总投资为1.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85%。

 

扩建前后用地面积没有改变,扩建前后该厂的主要建筑物没有发生变化,改扩建内容为熔铸车间的熔铸炉由原来的8t(2座)和10t(4座)扩大为现在的20t(6座),新增搓灰机3台、均质炉1个、挤压机8台、时效炉5个、棒炉10个、模具炉10个等设备,并对氧化车间的氧化硅机、着色机、电泳机进行改造,在熔铸车间增加了一套除尘装置和两套脱硫装置,在废水处理站新增除氟除氨氮系统。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属于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业,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施工污废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2)施工废气: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等。

(3)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

(4)施工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多余的土石方。

(5)施工期生态影响: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原有生态植被的破坏及土地利用格局的改变,和植被破坏带来的自然体系生产力的降低、生态系统功能的转变。

 

(二)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运营期废水:冷却废水、铝型材表面处理废水、生活污水。

  2、运营期废气:熔铸炉燃油废气、均质炉废气、棒炉废气、锅炉废气、表面处理工艺废气、有机废气、食堂油烟废气。

  3、运营期噪声: 主要来自于熔铸车间切割噪声、空压机噪声、各类风机噪声、水泵噪声等。

  4、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角料、废屑、铝灰渣、除尘系统尘灰、脱硫系统废石膏、含铝滤渣、含氟污泥、含氮污泥和生活垃圾。

 

一、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①设置循环水池,将设备冷却水降温后循环使用,以节约用水。②车辆、设备冲洗水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后才排放。③设置三级化粪池,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厕所粪便污水。④建设临时排污管,施工期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2、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护措施:①定期清扫施工场地、进场道路,特别是道路的洒落物,并辅以必要的洒水抑尘措施,保证每天不少于2~3次,以湿润路土,粘结微尘,场地不起尘。②汽车运输土石方、砂石料、水泥等矿建材料进场时,对于易起尘物料应加盖蓬布,尽量控制沿线路途车速,减少装卸物落差,避免因大风天气和道路颠簸洒漏污染。③地表清理平整工程按小片逐步推进,不大面积施工,避免扬尘面太广,降低尘土污染。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施工进度,均控制在白天进行,并加强对施工现场、运输线路的监督管理,对噪声比较高的设备采取相应限时作业。②优先选择性能良好的高效低噪施工设备,日常注意对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③施工中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90)。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①对可重复利用的施工材料回收再使用;

②废弃砖石杂物集中进行处置;③制定模范工地条例,加强环境卫生教育与监督管理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固废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水处理污泥交给垃圾填埋厂处置,废铝灰和废石膏回收外卖;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大沥镇工业废水处理厂计划2011年12月建成运营。

大沥镇工业废水处理厂建成前,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的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大范河,生活污水达到市政污水管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道进入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排入机场涌。

大沥镇工业废水处理厂建成后,本项目工业废水先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大沥镇工业废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再排入大沥镇工业废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GB21900-2008表2“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较严格的标准排入机场涌;生活污水达到市政污水管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道进入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排入机场涌。

 厂内设有废水处理站一座,包括RO装置、除氟除氨氮系统和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含镍废水进入RO装置处理后循环利用,只有少量的镍离子附在产品中带出,在车间达标排放。酸蚀废水先经新增的除氟除氨氮系统处理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综合废水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出水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的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管道排入大范河。

 

2、废气治理措施:

(1)改扩建后反射炉以180#重油为燃料,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NOx。采用布袋除尘法+旋流式脱硫塔处理工艺,集中处理熔铸车间反射炉废气。处理后废气经25米高以上排气筒排放,各废气污染物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

(2)棒炉以0#轻质柴油为燃料,棒炉尾气收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排放限值(SO2排放浓度≤850mg/ m3,烟尘排放浓度≤200mg/ m3)。

(3)锅炉以0#轻质柴油为燃料,锅炉尾气收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中的“A区、在用锅炉2010年11月1日执行标准”。

(4)氧化、电泳生产线产生的酸雾用抽风机收集采用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氨气碱雾用抽风机收集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5)电泳车间烘干工序有部分有机废气产生,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6)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治理达标引出房顶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1)对空压机的空气排放管设消声器,厂房设有吸音墙壁,可有效防止噪声的危害。

(2)各类风机采取选用低噪声型风机(噪声≤85dB(A))或在风机出口设消声器,减少噪声污染。

(3)水泵出口管装柔性接头,水泵房设有专用仪器仪表操作控制室;使工作区噪声≤85dB(A)、操作室内噪声≤70dB(A),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4)氧化车间尽量做到密闭生产,设集中隔声控制室,同时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减少工人在噪声环境中的工作时间;对必须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配戴防护耳塞等,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5)在同类设备中选用低噪声设备,锅炉鼓风机及机泵等放置在锅炉房内,减轻对外环境的影响,加强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减少因机械磨损而增加的噪声。

 

 4、固废治理措施:

挤压、切割过程产生的废料、碎屑返回熔炼炉重新熔铸;熔铸炉产生的不能回用的铝灰渣以及除尘系统尘灰,外卖冶炼厂再冶炼;废石膏由回收公司回收;氢氧化铝滤渣包装后外售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除氟除氨氮系统产生的含氟污泥由回收公司回收,含氮污泥外卖作为氮肥肥料;生活垃圾交有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环境风险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硫酸、氢氧化钠、氟化氢铵、硫酸镍等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重油、柴油、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主要环境风险为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危险品的泄漏,进而发生火灾,甚至爆炸事故。建设单位须严格按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储存区与生产车间进行监控和管理。在认真落实项目本评价所提出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对策后,项目事故对周围的影响基本是可以接受的。本评价认为,该项目采用比较先进的工艺技术方案、本质安全性较好、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工艺设备、科学先进的安全控制技术手段,具备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得到了较好的控制,使该项目整体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主要结论

本次评价对拟建项目及其周围区域环境现状进行了调查、监测和评价分析,通过对项目选址的论证、对营运期污染物排放的估算、模式预测计算、环境影响分析和对环境风险的分析,提出了项目总量控制方案和污染防治措施以及要求和建议。

综合评价认为,该项目符合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大沥未来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该项目引进多项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艺设备,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并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均能够严于相关标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建设单位在落实本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和本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认真贯彻“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并遵守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项目建成投产后,加强管理,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行。

 

二、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1年5月25日至2011年6月8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五、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凤池工业区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200                                           邮编:528200

联系人:何家金                                        联系人:周桂康

电话:13702983100                                     电话:0757-86222192

传真: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高边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169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保护局 

201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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