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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腾东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1-05-23

《佛山市南海腾东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佛山市南海腾东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内朝阳路8号,占地面积34374.11平方米,建筑面积13490平方米,共有员工100人,主要从事摩托车配件和汽车配件生产,工艺为:开料、冲压成型、焊接、发外电镀加工、包装因生产需要,在厂区内新增设1条静电喷涂生产线,增设40T冲床5台、60T冲床3台、车床3台、钻床1台、CO2保护焊机10台、水帘机6台、手喷枪6支、自动喷房(配喷枪1支)2座、15m烘干炉1套、30m烘干炉1套和自动打砂机1套。本扩建项目不设酸洗、碱洗等表面处理工序,撤去原有的发外电镀加工工序,增设静电喷涂生产线,其余生产工艺均无变化,项目建成后年喷涂摩托车配件60万套、汽车配件10万套。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该项目的土建工程已结束,不存在施工期的污染。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运营期污水:主要来源于除尘废水和水帘漆雾净化系统吸收漆雾产生的废水。

(2)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抛光打磨、打砂、吹尘过程产生的粉尘;烘干炉燃油废气;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喷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流平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以及烘干炉产生的有机废气。

(3)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风机、空压机和泵等生产设备等。

(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居水帘漆雾净化系统收集的漆渣、活性炭吸附系统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等。

 

二、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①除尘废水

项目除尘废水主要是抛光打磨废气除尘废水和吹尘废气除尘废水,这两处的废气均采用水帘除尘柜处理。水帘除尘柜内的水循环利用不排放。

②水帘漆雾净化系统吸收漆雾产生的废水

湿式喷漆室用水洗涤喷漆室作业区废气,废气中漆雾颗粒物被转移到水中形成了喷漆废水,废水中含有大量漆雾颗粒。本项目水帘柜的水经捞除漆渣处理后循环回用,随着水不断的循环回用,废水中的COD逐渐升高,需定期排放一部分废水。水帘漆雾净化系统产生的废水量为25m3/a,废水由危废处理单位拉走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

①抛光打磨、打砂、吹尘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

本项目抛光打磨、吹尘废气进过水帘处理后排放,打砂废气进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本项目抛光打磨、打砂、吹尘废气的等效排气筒粉尘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为6.5mg/m3,污染物排放速率为0.20kg/h。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颗粒物废气

本项目漆雾废气经水帘处理,处理效率可达90%,处理后漆雾的排放量为0.263t/a,排放速率约为0.132kg/h,风机风量为35000m3/h,则漆雾的排放浓度约为3.78mg/m3,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③喷漆和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喷漆和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去除效率可达86%,处理后丁醇排放浓度为15.4mg/m3,排放速率为0.54kg/h;二甲苯排放浓度为9.4mg/m3,排放速率为0.33kg/h;甲基异丁基甲酮排放浓度为3.1mg/m3,排放速率0.11kg/h;TVOC排放浓度为28mg/m3,排放速率0.984kg/h。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II时段标准,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④烘干炉柴油燃烧烟气

燃油废气经过喷淋过滤器处理,SO2去除率为80%,烟尘去除率为60%,处理后SO2排放浓度为4.6mg/m3,排放速率为0.16kg/h;NOx排放浓度为4.0mg/m3,排放速率为0.070kg/h;烟尘排放浓度为0.2mg/m3,排放速率为0.004kg/h。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锅炉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300mg/m3的要求,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拟对主要的声源设备,根据其产生的性质和机理不同分别采用了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了降噪处理。经治理后,可以满足保护操作工人的身心健康需要,加上围墙隔音、绿化降噪及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漆渣和废油漆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这些物质均属于危险固废,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打砂粉尘、包装固废,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

 

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佛山市南海腾东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确保各种治理措施正常运转和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制定应急计划和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扩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1年5月23日至2011年6月3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六、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南海腾东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内朝阳路8号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412000                                                 邮编:528200

联系人:霍淑桂                                               联系人:陈苑

电话:13902843789                                            电话:0757-86393621

传真: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佛山市南海腾东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163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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