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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金在田金属有限公司2万吨铜合金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1-05-19
《佛山市金在田金属有限公司2万吨铜合金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佛山市金在田金属有限公司2万吨铜合金扩建项目厂址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兴贤工业区内,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2750万元,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100万元,主要产品是拆解并分类收集到的铜料、铝料、塑料和废钢等,扩建后,本项目新增了工频电炉和中频电炉对外购的纯铜(含铜99.7%以上)和锌锭(含锌大于99.99%)进行铜锌合金制造,以生产含铜率为60%的黄铜棒和黄铜锭,其产量分别为11100吨/年和8862吨/年。佛山市金在田金属有限公司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企业,主体工程包括拆解和加工等车间,辅助工程主要包括原料堆场、固废堆场、废气处理区、污水处理区、配电室等。公用工程主要就是办公用房。经扩建后,项目的组成基本不变,只是主体工程在本项目新增区域B区中增加铜锌合金制造项目。扩建后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不变,为34571平方米。其中B区用地面积不变,为165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390平方米,容积率0.45。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属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污废水:建设施工过程的废水主要来自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包括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盥洗水、食堂用水和厕所冲洗水。 (2)废气: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各种燃油动力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汽车运输过程的扬尘;施工过程使用的各种化学品的泄露等,都将会造成周围环境的大气污染。污染大气的主要因素是NOx、CO、SO2和粉尘,尤其粉尘污染最为严重。 (3)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主要设备噪声有起重机、拖拉机、空压机、卡车等机械。 (4)固体废物:主要是安装过程中使用的钢材边角料、废弃零部件、润滑油及机油等物质,另外,设备安装过程也会产生少量的余泥、渣土及施工剩余废料等。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污废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2)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电炉废气和破碎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拆解、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 (3)噪声: 主要噪声源有工频电炉、中频电炉、配用风机、连铸设备等。 (4)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未能拆解利用的废五金、废气处理系统固废、水处理污泥、废油渣、熔化废渣和边角料等。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施工生产废水主要经沉淀后回用,作为车辆冲洗水或用于场地抑尘洒水;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应按照相关规定采用临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或直接利用工业区的设施进行处理。
2、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护措施:(1)工程开挖防尘: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多余弃土根据总体布置尽量回填于低凹处,注意土石方挖填平衡。(2)燃油废气的消减与控制:对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推土机,尾气排放量与污染物含量均较燃汽油车辆高,需安装尾气净化器,尾气应达标排放。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汽车排污监管办法、汽车排放监测制度、施工运输车辆排放气监测办法等。(3)交通扬尘削减与控制:施工道路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清扫专职人员,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在无雨干燥天气、运输高峰时段,应对施工道路适时洒水。有条件可购置或租用洒水车喷水降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4)材料仓库: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应防止物料散漏污染。仓库四周应有疏水沟系,防止雨水浸湿,水流引起物料流失。运输车辆应入库装卸。临时推放场应有遮盖篷遮蔽,防止物料飘失污染环境空气。(5)搞好受空气污染的劳动保护:粉尘、扬尘、燃油产生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有害,对受影响的施工人员应做好劳动保护;特别是材料加工、运输粉尘较大施工场地更应做好防护措施。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同时,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施工量。;(2)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尽可能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3)降低设备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可从根本上降低源强。不同型号压路机、搅拌机噪声声级可相差5dB(A)。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对脱焊和松动的架构件,要补焊加固,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4)建立临时声障: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可以在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进棚的可适当建立声障。噪声源强较大的机械设备,附近应设声屏障或隔声棚。因施工时间短,隔声屏、隔声棚不宜采用植树绿化措施。可选用砖石料、混凝土、木材、金属、轻型多孔吸声复合材料建造。当采用木材、多孔吸声材料时,应作防火、防腐处理。隔声棚墙的尺寸应超过设备1.5m以上,墙长要能使噪声敏感点阻隔在噪声发射角以外。顶部可用双层石棉瓦加盖。;(5)减少施工交通噪声: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进入城区道路等声敏感区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废物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以免影响施工和环境卫生:设备安装过程产生润滑油、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应用带有密封盖子的专用塑胶桶收集,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2)生活垃圾利用已有垃圾处置设施。施工场地临时宿营地应自建垃圾箱、定时清运;(3)施工人员的粪便尽可能利用已有住宅和公共厕所设施。宿营地应有临时厕所,按要求建设,及时清运,否则将污染环境和影响健康;(4)施工区垃圾堆放点、临时厕所全部拆除并进行消毒。将施工废弃物彻底清理处置,移至弃渣场,或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所选择的化粪池预处理在处理生活污水方面已有很多的工程实例,属于成熟可靠的工艺设备;生产废水主要是地面和设备的清洗废水,水质较为简单主要为悬浮物和石油类,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可以满足地面和设备冲洗的水质要求。 2、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熔化电炉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本工艺采用文丘里管湿式除尘法。含尘废气经过位于电炉上方的集气罩有效收集后由离心风机送入文丘里装置中进行一级除尘处理,文丘里主要由收缩管、喉管及扩散管组成。 3、噪声治理措施:(1)对车辆噪声除了选用低噪声的运输车外,主要靠车辆的低速平稳行驶和少鸣喇叭等措施降噪。 (2)在鼓风机、引风机进出口装设软管,在吸气口和排气口安装消声器。 (3)鼓风机和水泵尽量安装在厂房内,室内墙壁安装吸声材料。 (4)对水泵、风机安装隔声罩,并在风机、水泵、压铸机、机加工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器。 (5)管路系统噪声控制:合理设计和布置管线,设计管道时尽量选用较大管径以降低流速,减少管道拐弯、交叉和变径,弯头的曲率半径至少5倍于管径,管线支承架设要牢固,靠近振源的管线处设置波纹膨胀节或其它软接头,隔绝固体声传播,在管线穿过墙体时最好采用弹性连接;在管道外壁敷设阻尼隔声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八种废物分属于四大类,具体包括:生活垃圾、厨房潲水油、废气处理固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废边角料和熔铸废渣。其中,废边角料和熔铸废渣中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属于一般废物且具有一定的回收价值,外售给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利用;废气处理残渣是废气除尘和脱硫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水处理污泥是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中均含有金属氧化物,属一般废物,可交由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利用;废乳化液是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是喷涂废气吸附过程中产生的,均属于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处理处置;厨房潲水油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交由具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这也符合广东省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政策要求。
5、环境风险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柴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主要环境风险为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危险品的泄漏,进而发生火灾,甚至爆炸事故。建设单位须严格按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仓库与生产车间进行监控和管理。在认真落实项目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本评价所提出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对策后,项目事故对周围的影响基本是可以接受的。本评价认为,在保持设备设施完整性及采取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并采取有效的综合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如果项目发生重大事故,所产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接受风险水平之内。
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及国家、地方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佛山市南海区兴贤工业区规划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所采取的生产工艺和技术符合清洁生产的有关要求,属于清洁生产企业;项目实施后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在采取适当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扩建后,不会降低现有环境功能。同时,本项目的实施还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在确保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实施且满足大沥镇总量控制要求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1年5月16日至2011年5月27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五、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金在田金属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兴贤工业区内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200 邮编:528200 联系人:伍环球 联系人:周桂康 电话:13809815416 电话:0757-86222192 传真:/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佛山市金在田金属有限公司2万吨铜合金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1年5月28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1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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