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众服务 >> 环保公示 >> 环评公示
江滨花园•滨城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1-05-17

《江滨花园•滨城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江滨花园•滨城扩建项目拟建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崇南明德村“琴沙围”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22404.12平方米,其总投资5000万元,总建筑面积73372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11.85,绿化率30.7%,规划建设3座高层电梯洋房,规划总户数为722户。 扩建后江滨花园•滨城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占地总面积为511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65672平方米,建筑物栋数包括联排住宅33栋、高层住宅6栋,共设小汽车停车泊位数1280(其中室外502个小车位,地下室778个小车位),规划住宅人数约4403人(1258户),本项目其它各类工作人员共约100人。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污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地下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

(2)废气:施工期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产生源有:施工开挖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走行车道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以及开挖弃土的堆砌、运输过程中造成扬尘和洒落;各类燃油动力机械进行场地挖填、清理平整、运输等作业产生的废气,其中以粉尘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突出。

(3)噪声: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电锯、风动机和运输噪声主要是运输车辆等。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维修垃圾,进入水体会造成污染,所以均要求组织回收、分类、贮藏和处理,其中可利用物料,应重点利用或提交收购,如多数纸质、木质、金属性和玻璃质的垃圾可供收购站再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应交由环卫部门妥善进行无害化处理(焚烧、填埋等)。

(5)社会环境:①对城市交通影响分析:施工期间,要动用大量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会增加沿线地区的车流量,对城市交通产生干扰。与工程相关的道路主要是南面的江浦东路以及西面的S269。目前这2条道路交通较为顺畅。因项目施工引起的车流量的增加有限,不会对江浦东路和S269的正常交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②对居民生活影响分析: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将影响城市市政工程中地面和地下各种管线和管道,如给排水管道、煤气管道、通讯电力管线等,施工时,建设单位和城市规划部门要保持紧密联系,使各类管线不中断使用,不会影响市民的正常使用。

(6)城市生态和景观:施工场地在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进行,目前场地已经平整,场地内除少量野草外无明显的植被覆盖。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污废水:生活污水、办公用水、地下车库冲洗水等。

(2)废气:本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源有①燃料燃烧废气;②机动车尾气;③柴油发电机尾气;④垃圾堆放点臭气。排放量很小,因此对大气污染源影响仅作定性分析。

(3)噪声: 主要噪声源有:备用柴油发电机房、风机房、变配电房等。

(4)固体废物: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住宅居民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643.6t/a。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废纸、废金属、塑料、橡胶等可回收的垃圾经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再生利用。

(5)光污染:光污染泛指影响自然环境,对人类正常生活、工作、休息和娱乐带来不利影响,损害人们观察物体的能力,引起人体不舒服感和损害人体健康的各种光,国际上一般将其分为白亮污染、人工白昼、彩光污染等。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1)建设时设置临时污水处理装置,将产生的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樵汇之源污水处理厂处理。临时污水处理装置设置在项目西面;(2)严禁将未经处理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公路雨水管道。

 

2、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护措施:(1) 施工标志牌的规格和内容;(2)围挡、围栏及防溢座的设置;(3)土方工程防尘措施;(4) 建筑材料的防尘管理措施;(5)建筑垃圾的防尘管理措施;(6) 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7)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防尘措施、运输路线和时间;(8)施工工地道路防尘措施;(9)施工工地道路积尘清洁措施;(10)施工工地内部裸地防尘措施;(11) 施工期间,应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不低于2000目/100cm2)或防尘布;(12)混凝土的防尘措施;(13)物料、渣土、垃圾等纵向输送作业的防尘措施;(14)各工地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以及车辆清洗作业等,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15)工地周围环境的保洁;(16)拆除工程施工前,工地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 米的围挡;(17)拆迁作业时,应辅以持续加压洒水,以抑制扬尘飞散;(18)施工过程中,应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焚烧。(19)粉状建材应设临时工棚或仓库储存,不得露天堆放;(20)建设项目施工场地不应现场搅拌混凝土,在使用散装水泥时,应严格按照《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执行;(21) 拆除工程完成后15 日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若建设单位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超过半年的,拆迁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应采取防尘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严禁高噪音、高振动设备在中午或夜间休息时间作业,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在有市电供给情况下尽量不使用柴油发电机组发电;(2)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与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敏感点,对个别影响较严重的施工场地,需采取临时隔音围护结构,也可考虑在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临时工房以代替隔声墙作用,土方工程期间应尽量安排多台设备同时作业,缩短影响时间。将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以减少振动干扰的范围;(3)施工场地要按要求进行围蔽,围蔽高度不低于2m;(4)必须在夜间施工时需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合理安排施工活动,不得在夜间22:00~6:00进行大噪声施工;(5)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安排在远离居民区一侧;(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若采取降噪措施后仍达不到规定限值,特别是发生夜间施工扰民现象时,施工单位应向受此影响的组织或个人致歉并给予赔偿。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对于生活垃圾的处理,施工区域内应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派人专门收集,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2)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3)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按指定路段行驶;(4)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如木材、钢筋等,应进行回收,以节省资源; (5)对砖瓦等块状和颗粒废物,可采用一般堆存的方法处理,但一定要将其最终运送到指定的固废倾倒场;(6)对有扬尘的废物,采用围隔的堆放方法处置;(7)实施全封闭型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8)施工车辆的物料运输应尽量避开敏感点的交通高峰期,并采取适当防治措施,减轻物料运输的交通压力和物料泄漏,以及可能导致的二次扬尘污染;(9)严格遵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要求,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也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中处置。

 

5、社会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前应充分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对工程涉及的内容如:道路、供电、通信等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提前协同有关部门协调,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状态;(2)为使工程施工对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交通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施工期间城市道路交通车辆走行线路应进行统一分流规划,以防造成交通堵塞;必要时需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以确保城市交通的畅通和正常运行,并应提前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出安民告示;(3)在施工现场安置告示牌,说明工程主要内容、施工时间,敬请公众谅解由于施工带来的不便,并在告示牌上注明联系人、投诉热线等;(4)施工期间用电量和用水量均较大,为此施工单位应提前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管线接引方案,并做好临时管线的接引准备工作,对局部容量不足地段,应事先进行水电管线的改造,防止发生临时停水、停电,影响沿线居民及工矿企业、机关单位的正常供电供水;(5)施工场地四周边界及与江滨花园别墅区相临处边界均按要求设置高于2m的遮敝,将施工场地和外界隔离开来,尽可能减少对四周边界及江滨花园别墅区的各种不良影响;(6)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夜间22:00~6:00、中午12:00~2:00时施工,以免对其周围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从而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7)本项目的施工运输线路位于项目的西侧,由西向南200米,运输入口位于项目的西北侧,远离顺德水道和江滨花园别墅区,由于施工期施工运输路线和运输入口的合理布局,远离敏感点,顺德水道不会受到土石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产生扬尘和渣料洒漏的影响;同时江滨花园别墅区也不会受到运输车辆产生扬尘和噪声的影响,虽然施工运输线路靠近锦绣龙湾一侧,由于锦绣龙湾尚未建设,所产生的影响是在可接受范围内。

 

6、城市生态和景观污染防治措施:(1)对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规定严格的活动范围,不得随意破坏非施工区地表植被,严格禁止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弃废物;(2)在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量节省占用土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基地,恢复施工点的植被和景观;(3)合理规划土方堆置场,周围设围挡物;(4)要有次序地分片动工,避免沿线景观凌乱,有碍景观,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四周设置屏蔽遮挡,并考虑在工地边界进行适当的绿化,避免给周围景观造成不良影响。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根据本项目污水组成及治理要求,建设单位拟对上述污水采取如下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进入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经西樵汇之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二级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的严格者后排入三多涌。三级化粪池设置在本项目西面远离顺德水道一侧,保护区内并不新增禁止建设的内容。因此,不会对水源保护区顺德水道造成影响。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属于典型的城市生活污水,污水中污染物浓度不高,经过建设单位预处理后,污染物浓度可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能够达到西樵汇之源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再排入西樵汇之源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给污水处理厂带来不利影响。

 

2、废气治理措施:①项目所在地目前不属市政管道气的管网范围,近期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为厨房燃料。燃料燃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居民厨房油烟废气各自经抽油烟机收集后通过内置公共烟道引上顶楼天面排放。②备用柴油发电机采用0#轻柴油(含硫率0.2%以下)为燃料,其产生的各污染物均可达到非道路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GB20891-2007)中Ⅱ阶段相关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③地下车库废气:通过机械排气系统收集后通过公共排风道引至地面排放。④垃圾堆放点臭气: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按时派人将垃圾清走,统一处理,不得让垃圾过夜;垃圾堆放点要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不使恶臭污染物浓度积累;同时垃圾堆放点管理部门要定期喷洒除臭剂与保持场内卫生。另外垃圾堆放点周围应多种植树木、花卉,以减轻臭气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现有项目的垃圾中转量约为1.946t/d,扩建项目垃圾中转量约为2.557t/d,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7月1日批准实施的《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日转运量小于50t的垃圾堆放点,要求其边界与相邻建筑物、相邻绿化隔离带距离应分别保持在8m和3m以上。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垃圾堆放点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治理措施:①水泵:水泵房及发电机设备设在专用设备房内,经基座减震处理,防止震动向外传递,墙壁隔声吸声处理之后,不会对外界环境造成污染。②各类风机:该项目的各类进、排风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除机械噪声外,主要还来源于气动性噪声,必须对风机加消声弯头进行消声,并进行减振处理,设专用机房隔声、吸声处理。③机动车进出停车库时应放慢速度,小区内设置汽车减速缓冲带且禁鸣喇叭,车道周围设置绿化带,则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④垃圾车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装卸垃圾。⑤顺德水道沿岸绿化带内应选择合适的植物作为屏障,既要作为美化景观又要有环境治理功能,树木的选择以枝叶茂密的乔、灌木为佳,利用树木吸收及过滤能力,达到降低外界机动车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各噪声污染源经过处理后,其边界噪声值可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居民生活区内均可达到GB22337-2008中“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的A类房间标准限值(等效声级)”,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住宅居民生活垃圾、工作人员产生的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643.60t/a(其中现有项目的垃圾产生量约为710.29t/d、扩建项目垃圾产生量约为933.31t/d),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实现零排放。定期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工作,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影响居民正常工作与生活。另外,垃圾收集点设于远离人群活动密集点的地方,另开进出路径,并且应选在白天居民较少的时候(9:00-12:00,15:00-17:00)进行垃圾收集及转运工作,避免工作期间的噪声及臭气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注意收集垃圾渗滤液及冲洗水,冲洗水很小,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在垃圾清运过程中,务必做到运输车辆应按规定采用压缩垃圾专用车,在装卸垃圾过程中应注意防洒落,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前等敏感区行驶。此外,小区内多处设置环卫箱;垃圾房应定期清洗,注重周围环境的绿化,同时小区应配备固体废物清扫、收集和管理队伍,对固体废物进行统一管理,保持小区环境清洁。

 

主要结论

江滨花园·滨城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佛山市和南海区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建成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明显,同时对带动南海区域经济发展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项目在施工与营运期间将对附近的环境产生负面影响,但只要项目建设方能够在施工期、营运期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是可以得到控制的。因此,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江滨花园·滨城扩建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在施工竣工后的预售房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的相关规定向购房者明确公示有关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

 

二、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1年5月16日至2011年5月29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五、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山江滨花园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崇南明德村“琴沙围”地块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211                                        邮编:528200

联系人:谭利平                                      联系人:陈苑

电话:0757-86899318                                   电话:0757-86393621

传真: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江滨花园滨城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1529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1516

    您是第 137297 位访客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环保大厦 电子邮件:hbj@nanhai.gov.cn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版权所有 ©2005 [粤ICP备030659][佛山网站公安备案编号44060530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