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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迅达铝型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1-05-16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迅达铝型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迅达铝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达铝型材”)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高边广云路张边桥头西北,该项目于2000年5月经审批开办。2008年10月搬迁其氧化着色车间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长虹岭工业区虹岭南路成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迅达铝型材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迅达分公司”),保留熔铸炉以及挤压设备,产品不变。项目年生产铝型材3500吨(其中1800吨供迅达分公司氧化着色,剩余1700吨外售)。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迅达铝型材有限公司分公司年氧化着色铝型材1800吨。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迅达铝型材有限公司拟将迅达铝型材和迅达铝分公司合并、迁建到南海区大沥镇有色金属产业园长虹岭博爱路重新建设厂房和设备,形成以附加值高的装饰铝型材为主的新厂区,完成技术及产业的升级。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迅达铝型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人民币,总占地面积35000 m2,年产装饰铝型材13303.3t/a,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和公用辅助工程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属于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业,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施工污废水:暴雨地表径流、地下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2)施工废气: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等。

(3)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

(4)施工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多余的土石方。

(5)施工期生态影响: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原有生态植被的破坏及土地利用格局的改变,和植被破坏带来的自然体系生产力的降低、生态系统功能的转变。

 

(二)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运营期废水:冷却废水、铝型材表面处理废水、生活污水。

  2、运营期废气:熔铸炉燃油废气、棒炉废气、时效炉废气、表面处理工艺废气、有机废气、食堂油烟废气。

  3、运营期噪声: 主要来自于熔铸车间切割噪声、冷却塔噪声、各类风机噪声、搬运设备和物品碰撞产生的噪声。

  4、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处理槽含铝废渣、废铝灰渣、生产废水处理污泥、废漆渣及着色剂、废活性炭、废模具、生活固废。

 

三、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①建设导流沟,将暴雨径流经尘沙后引至工业区雨水管网排放,避免雨水横流现象。②建设蓄水池,将开挖基础产生的地下排水收集储存,并回用于施工场地裸地和土方的洒水抑尘。③设置循环水池,将设备冷却水降温后循环使用,以节约用水。④车辆、设备冲洗水循环使用,禁止此类废水直接外排。⑤设置三级化粪池,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厕所粪便污水。⑥建设临时排污管,施工期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2、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护措施:①经常对平整场地、开挖基础作业和施工场地内裸露的地面洒水防止扬尘。②施工场地产生的多余土方应尽量用于填方,并随时压实、洒水防止扬尘。③土方应随挖随装车运走,以免风吹扬尘。④原辅材料、土壤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装载时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⑤经常清洗运输车辆轮胎及底盘泥土,避免车辆将土带至市政道路上,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二次扬尘。⑥各建、构筑物四周在施工过程要设置防护网,防护网材料和质地要密实。⑦施工过程禁止将废弃的建筑材料焚烧。⑧粉状建材应设临时工棚或仓库储存,不得露天堆放。⑨建议采用水泥搅拌车进行混凝土搅拌,不采用袋装水泥,防止水泥粉尘产生。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②将强噪声设备设置于隔声间内。③施工现场尽量避免产生可控制的噪声。④对在高噪声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配置个人防噪用具,并按规定定时限作业。⑤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做到文明施工,不仅保质保期完成拟建项目的建设,而且注重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①根据《城市建筑立即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2005年3月23日)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其对环境的污染。②施工活动开始前,施工单位向当地城市市容卫生管理部门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的请示报告,将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消纳。③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以节约宝贵的资源。④对建筑垃圾进行收集并在固定地点集中暂存,日产日清。同时对建筑垃圾暂存点进行有效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雨淋散失或流失。⑤在建筑工地设置防雨的生活垃圾周转储存容器,所有生活垃圾集中投入到垃圾箱中,最终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和统一集中处置。⑥施工单位不得将各种固体废弃物随意丢失和随意排放,有效保护环境。

 

5、施工期生态影响防治措施:①根据需要增设必要的临时雨水排水沟道,夯实裸露地面,尽量减缓雨水对泥土的冲刷和水土流失。②施工废料及时收集或清运。③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路面硬化和空地绿化,搞好植被的恢复、再造,做到边坡稳定,岩石、表土不裸露。④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在暴雨季节进行大规模的土石方开挖工作。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大沥镇工业废水处理厂计划2011年12月建成运营。

大沥镇工业废水处理厂建成前污水处理方案:大沥镇工业废水处理厂建成前,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的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部分经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大范河,其余经进一步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经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大范河。

 

大沥镇工业废水处理厂建成后污水处理方案:大沥镇工业废水处理厂建成后,项目生产废水经物化处理后部分进入大沥镇工业废水处理厂处理,其余经进一步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经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大范河。

 

项目所在大沥镇有色金属产业园规划纳入城西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集污范围,目前城西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运营。

项目含镍废水主要由着色和封孔工序产生,由于镍是一类污染物,必须车间排放口达标。项目拟对含镍废水单独预处理,使总镍车间排放口能达标,再将预处理后的废水汇入生产废水处理站与其它废水进一步治理。

 

本项目拟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餐饮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统一进入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

(1)改扩建后反射炉以重油为燃料,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NO2。采用钠碱脱硫—二级旋风—反吹布袋除尘法处理工艺,集中处理熔铸车间反射炉废气。处理后废气经15米高以上排气筒排放,各废气污染物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排放限值。

(2)棒炉以0#轻质柴油为燃料,建议棒炉尾气收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排放限值(SO2排放浓度≤850mg/ m3,烟尘排放浓度≤200mg/ m3)。

(3)时效炉以0#轻质柴油为燃料,建议时效炉尾气收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排放限值(SO2排放浓度≤850mg/ m3,烟尘排放浓度≤200mg/ m3)。

(4)本项目碱液槽中添加碱雾抑制剂、在酸液槽中添加酸雾抑制剂,从而可大大降低酸雾和碱雾的产生,然后通过车间抽排风排出无组织酸雾和碱雾废气,抑制剂抑制效率可以达到50 %以上。

(5)电泳车间烘干工序有部分有机废气产生,建议建议将有机废气收集后进入配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入大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

 

3、噪声治理措施:

(1)项目在平面布置上优化设计。采用“闹静分开”合理布局的设施原则,建议尽量将熔铸车间及废气处理系统的高噪声源远离厂界。

(2)采取声学控制措施,要求风机、各类泵、空压机、反射炉均建有良好隔声效果的站房,避免露天布置,并视条件进行减震和隔声处理。尤其做好熔铸车间的隔声措施、风机和泵的消声隔声措施。

(3)在车间、厂区周围建设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如围墙,减少对车间外或厂区外声环境的影响。

(4)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如水泵的维护,风机的接管等。

 

4、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固废皆属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防治有关规定,生产固废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区环卫部门收集安全填埋,污水处理站污泥送至垃圾处理厂处置。设立专用固废堆放场,堆场应有防渗漏、防雨、防火设施,并远离敏感点。固废堆放期不应过长,原则上日产日清,并做好运输途中防泄漏、洒落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必须做好该堆场防雨、防风、防渗、防漏等措施,并制定好本项目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转移运输中的污染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

 

5、环境风险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硫酸、硝酸、氢氧化钠、电泳漆等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重油、柴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主要环境风险为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危险品的泄漏,进而发生火灾,甚至爆炸事故。建设单位须严格按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仓库与生产车间进行监控和管理。在认真落实项目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本评价所提出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对策后,项目事故对周围的影响基本是可以接受的。本评价认为,在保持设备设施完整性及采取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并采取有效的综合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如果项目发生重大事故,所产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接受风险水平之内。

 

四、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及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规划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所采取的生产工艺和技术符合清洁生产的有关要求,属于清洁生产企业;项目实施后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在采取适当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合并搬迁技改后,不会降低现有环境功能。同时,本项目的实施还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在确保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实施且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1年5月16日至2011年5月27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迅达铝型材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大沥长虹岭工业园博爱路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231                                   邮编:528200

联系人:邝剑虹                                 联系人:周桂康

电话:13620154655                              电话:0757-86222192

传真: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迅达铝型材有限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1528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1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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