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众服务 >> 环保公示 >> 环评公示
中海万锦豪园紫荆1座113号商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1-04-13

中海万锦豪园紫荆1座113号商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紫荆1座楼高6层,二至六层为会所,规划中未预留专用烟道。开发商拟在紫荆1座首层113号商铺增加餐饮功能,为解决餐饮排烟问题,开发商提出利用32层高的紫荆3座(距紫荆1座2米)的备用发电机房专用排烟道进行高空排放,具体排烟管道由113号商铺土建天花板底,经商铺外墙和紫荆3座架空层土建天花板底接入原地下室发电机房排烟道。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施工废气:装修过程使用的油漆等涂料挥发产生的废气。

(2)施工噪声:装修材料的切、割、装、订过程产生的噪声。

(二)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运营期废水:包括餐饮废水和员工办公、生活污水。

(2)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饮食油烟,油烟废气的主要成分是动植物油遇热挥发、裂解的产物等。

(3)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厨房风机等各类机械机电设备设施运转产生的噪声。

(4)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饮食剩菜、肉、饭和分拣蔬菜后的废料、潲水油等。

 

二、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的防护措施:装修期油漆中有机溶剂在油漆过程及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挥发,排向空气,属无组织排放。项目属于一般装修,油漆的消耗量按100m2的建筑面积装修(一般装修)时需消耗油漆10组份左右(包括地板、墙面、家具漆等),每组份油漆按1.0kg计,则消耗油漆10.0kg、香蕉水2.0kg。油漆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是二甲苯等,此外还有极少量的汽油、丁醇、丙酮等。油漆在施工过程中挥发的废气含量约为油漆消耗量的10%,该废气中二甲苯的含量约20%,因此,每100m2建筑装修完成后,会向大气环境排放二甲苯等污染物0.2kg。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608.2m2,按此计算得出向大气环境排放的二甲苯污染物约3.2kg。实际排放数值要比该数值小,同时挥发需要一定时间,受影响的空间范围一般局限于油漆面的附近,对建筑物外的大气环境不会造成很明显的影响。

2、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严禁高噪声设备在作息时间(中午和夜间)作业。(2)、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3)、为避免影响对附近居民休息,夜间10:00后严禁施工。

3、施工期生态影响防治措施:项目选址处附近没有特别的生态敏感点,故项目建设方只要搞好污染源治理,使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其生态影响应该是不明显的。

 

(二)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属佛山市南海区平洲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平洲污水处理厂选址位于桂城街办平洲的东部,远期规划占地面积为131亩,远期污水处理能力为25万吨/日,采用TOT方式进行运营。平洲污水处理厂的一、二期占地面积为90亩,污水处理能力为1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设施已经竣工投入使用,其出水水质可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排放标准。平洲污水处理厂一、二期竣工投入使用后,将更加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对改善评价区的环境和河流水质产生很大的作用,必将带来巨大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评价项目的废水总排放量约为122.5吨/日,仅约占平洲污水处理厂首期的污水处理能力的极小部分,因此,本项目废(污)水的水质在符合有关要求的情况下,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引入平洲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会对平洲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应落实废(污)水预处理设施的建设,废(污)水应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方能接入市政排污管网,经平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相应标准排放。项目CODCr总量控制指标不再单独给出,纳入平洲污水处理厂管理。

2、废气治理措施:项目位于紫荆1座首层113号商铺,其厨房烹饪时会向大气排放燃料燃烧废气和油烟废气。项目厨房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废气对环境影响不大,则其对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油烟废气。由前述可知,项目利用紫荆3座(距紫荆1座2米)的备用发电机房专用排烟道作为油烟排放烟道。油烟废气的主要成分是动植物油遇热挥发、裂解的产物等,产生浓度约为8~12mg/m3。油烟废气不经处理直接排放,或是未处理达标排放,都会对附近民居及周围空气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因油烟废气污染而引起的环保投诉屡见不鲜。若处理不当,很容易引起环境污染事件、激发环境纠纷。因此,应引起足够重视。为避免项目排放的油烟废气对附近民居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工程单位落实油烟废气的治理以及油烟净化设施的建设,将油烟集中净化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标准(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为85%)后通过专用油烟排气筒引到楼顶高空排放,油烟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目标。

3、噪声治理措施:(1)合理布局噪声源,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设置在离民居等环境敏感点较远处的位置。(2)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除选用低噪声设备外,还应进行适当的隔声、消声、减振等处理,并合理安装。(3)在噪声传播途径设置隔音屏障,以增大噪声在传播过程中的衰减量。(4)建设方为受影响居民楼安装隔声窗等。项目在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噪声,使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达标排放,则其对外界声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1) 饮食废渣:主要是饮食剩菜、肉、分拣蔬菜后的废料等。根据广东省《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饮食废渣属严控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2 )潲水油:主要是饮食含油污水在隔油隔渣处理过程中产生。根据南府[2003]33号文《关于废弃油收集和处置管理工作的通告》、南环[2008]1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饮食废油脂管理的通知》及广东省《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潲水油等废弃油脂应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并如实填报《南海区餐饮业废弃油脂转移联单》,建立管理台账。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或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在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中的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项目新建可行。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1年4月13日至2011年4月26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海地产(佛山)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保护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锦园路8号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528244                                 邮编:528200

联系人:马召民                               联系人:周桂康

电话:0757-86259669 / 13679848961              电话:0757-86393656

传真:0757-86369222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中海万锦豪园紫荆1113号商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1427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011年4月13日

    您是第 位访客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环保大厦 电子邮件:hbj@nanhai.gov.cn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版权所有 ©2005 [粤ICP备030659][佛山网站公安备案编号44060530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