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众服务 >> 环保公示 >> 环评公示
中信金山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11-04-01

《中信金山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报送至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中信金山湾项目选址于南海区里水镇和顺沿江北路北侧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北纬23°15'16.88",东经113°07'20.51",东面约20m和北面约220m为灶岗村;南面为西南涌;西面约50米为变电站,变电站西边为和顺公园;北面约50m为玻璃水族箱加工厂和废品收购站,为临时建筑,规划为商住区;北面约200m处为海畔花园。本项目总投资约19.05亿元,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19667.3平方米,净用地面积为119667.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45356.2平方米,共建设29幢高层建筑(22层/31层/32层),其中部分建筑首层、二层包含商业、社区用房、物管用房及小区会所,一座幼儿园(3层),项目容积率为3.00,建筑密度为12.72%,绿化率为38%,规划住户2714户,居住人口8685人,项目共建29幢22~32层的高层建筑,公建建筑包括商业裙楼(主要功能为餐饮及零售商铺,不设娱乐功能)、会所(含餐饮)、幼儿园、物业用房、卫生服务站、垃圾收集站、公厕、社区用房,配套备用发电机、水泵房、配电房及停车场等。项目拟设机动车车位2845个,其中地面车位345个,地下车位2500个。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为房地产项目,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

(1)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期施工工程污水和施工生活污水。

(2)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车辆行驶的动力扬尘、施工机械和施工运输车辆机动车尾气。

(3)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打桩机、各种运输设备的噪声等。

(4)施工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来源于施工、挖掘土方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5)施工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等。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

(1)运营期污水:主要来源于居住区、商业、餐饮等场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以及卫生服务站产生的医疗废水;

(2)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厨房油烟废气和燃气烟气、厨房油烟废气和燃气烟气、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垃圾收集站和公厕产生的臭气,以及机动车尾气等;

(3)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备用发电机、变配电房、空调噪声等

(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居民和物业、商业、社区、会所、幼儿园产生的生活垃圾、卫生服务站垃圾;餐饮、幼儿园食堂、物管食堂产生的餐饮垃圾。

 

二、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时间较长,建设期内对本项目地块最近敏感点,特别对东侧灶岗村的影响较为严重,因此,本环评建议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

(1)、为减少施工过程中噪声和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在施工前,建筑施工场地必须设置统一的围档,将施工场地四周用围墙将施工区与外界隔开,并适当加高施工围墙和设细目滞尘网,同时应在施工现场配备除尘设备。

(2)、合理安排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施工计划。车辆行走路线应尽量避开行走东侧的规划道路。车辆进入建城区中心及施工现场时,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工程车辆慢速行驶,应不超过16km/h,可减少尘土飞扬和卡车行走时产生的汽车噪声。

(3)、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或其它防治设施,防止洗车废水溢出工地;设置废水收集坑及沉砂池。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

(4)、施工现场残土、沙料等易生尘物料必须采取覆盖防尘网(布)或喷洒覆盖剂等有效措施,并要经常进行洒水保湿。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清运残土、沙土及垃圾等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护栏,并采取苫布全覆盖措施,以防止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和扬尘对敏感点和周围环境的影响。特别在施工期期间严禁将产生的残土沙料等堆放在靠东侧,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

(5)、施工现场主要结合设计中的永久道路布置施工道路,施工道路的基层做法按设计要求执行,将道路进行硬化处理,以减少道路扬尘。

(6)、混凝土搅拌由专业厂家提供商品混凝土,混凝土进车、卸料、浇注应加强管理,做到文明生产;料斗应封闭,不能有泄料口;落地残料应一车一清,不能形成堆积现象,车体轮胎应人工清理干净后再离开工地。。

(7)、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制定降噪措施,并可由施工企业自行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

(8)、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作业区,对建筑施工机械进行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可能放在远离东侧敏感点区域,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同时严禁在作息时间(中午12:00~14:00及夜间22:00-6:00)。因施工需要而必须夜间连续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经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意,并采取利用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

(9)、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拆卸吊装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尽量少用哨子等指挥作业,以现代化设备代替,如用无线对讲机等。在挖掘作业中,避免使用爆破法。建议用钻桩代替冲击打桩机,以焊接代替铆接,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冲击工具。

(10)、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型等;或选用带隔声、消声的设备。

(11)、项目地块四周应在施工前铺设截流管或截流沟,防止施工期产生的泥浆水或表面径流产生的污水流到各道路,影响居民的生活和周围景观环境。

本环评要求施工工程污水需要及时泵走,泵出的水为泥浆水,不能随意排放,必须先经过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可回用或外排。

对施工现场的生活污水不能直接排放,应设置活动式临时厕所,为减少对南侧西南涌的影响,本环评建议在施工前首先将项目所在地块内的雨、污管网铺设好,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在施工人员进场时,其产生的生活污水可经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引至和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禁止直接向南侧西南涌直接排放施工时产生的各类废水。

(12)、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对于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时,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同时在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施工队的生活垃圾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13)建议施工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采用环保型材料,减少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

经以上治理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均可达到相应的标准,对紧邻的敏感点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二)生态防护措施

(1)水土流失防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较长,因此施工期地表径流对周围环境,特别对中间景观湖的影响较大,伴随泥沙的汇入,将汇对中间景观湖形成一定程度的淤积,而且流失物中的有害物质造成水质污染,影响景观湖生态环境和景观美学价值。因此,本环评建议:

①、暴雨是造成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因此工程施工尽量避开暴雨时分,可以大大减少土壤流失量。

②、取土时,保留表土以利复垦和路肩用土,开挖路基用土窑及时压实,以防新土壤被雨水冲刷而流失。

③、在施工工地设置工程砌栏、挡土坝,防治水土流失。

④、在适当的位置修建多处沉沙池,使降雨径流中沙土经沉淀后向外排放,并及时清理沉淀池。

⑤、对于已经完成的堆土区,应加强绿化工作,尽快规划绿地和各种裸露地面绿化工作;一些备用的工程建设用地,在工程项目无法马上建设的情况下,也应进行临时性的绿化覆盖,降低水土流失的可能性。

⑥、土地整治工程

在项目基建施工中的弃土、弃石,首先应利用挖方作填方,在工程设计上力求“挖填平衡”,将竣工后的土地整治任务降低到最小程度,若单本项目的土方较难做到“挖填平衡”,但应做到尽量就近做到土方平衡。对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凹地,应利用废弃土石料回填整平,并在表层进行覆土,加以改造利用。

⑦、道路及边坡绿化

在道路两旁的边坡和空旷地带栽植行道树和防护林,保护公路路基,防止风、沙的侵害和洪水的冲刷,又可绿化环境、乔、灌木栽在公路路堑的边坡、坡脚、扩坡道路及边沟以外的地方;在公路路肩上不得栽种。

(2)生态、景观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前应严格遵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最大限度控制施工扰动范围。

①、施工活动中,应严格管理施工队伍,对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应规定严格的活动范围,不得随意破坏非施工区的地表植被,严格禁止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弃废物。

②、做好绿化景观设计,充分重视绿化对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在土建前尽可能少破坏当地的植被。对规划的绿地范围内的植物应予以保留,项目主体施工期过后,将迁移假植的树木回迁,恢复绿地生态系统。对裸露地面除硬化覆盖外,还应适当种植常绿植物。对于取土区域要求严格管理,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基地,恢复植被和景观。

③、施工开挖土方、运输装卸土方等工序,应尽量避开雨季。

④、合理规划土方堆置场,周围设围挡物,挖取的土方应尽量按原有的土层堆放,降低对土壤的扰动,以对场址地表构筑物的地面进行回填。

2)、景观保护措施

由于本项目场地邻近道路,建设单位需在项目的四周设置屏蔽遮挡,尽量设置绿化带,避免给周围景观造成不良影响。

(3)绿化补偿

根据自然资源损失补偿和受损区域恢复原则,该项目必须采取一定的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以削减生态影响程度,减少环境损失,改善区域生态系统功能。根据工程建设特点及城市污染总量控制原则,在该拟建区内有效的生态补偿措施为绿化补偿。根据长期的研究成果证明,绿化对改善区域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绿地具有放氧、吸毒、除尘、杀菌、减噪、防止水土流失和美化环境等作用。根据国家建设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有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要求新建居住区绿地率的有关规定,并参照《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中有关绿地面积比例的经验数据,一般居住区绿地率应在30%以上。

根据本项目的规划,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9667.3m2,绿化面积约为45473.6m2,绿化率为38%。本项目绿化主要以地块中心的休闲绿化带、公共绿地为主。绿化补偿能有效削减生态影响程度,减少环境损失,改善区域生态系统功能。

 

(三)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废水总排放量约75.97m3/a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三级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卫生服务站产生的医疗废水设置单独污水处理系统集中预处理,并要求对废水采取有效的消毒方式,经处理后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值后方可纳管。经市政污水管网引入和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其中CODCr从来严执行60mg/m3)后,排入和顺涌,最终汇入西南涌。

 

2、废气治理措施:

(1)油烟、燃料废气污染防治措拖

住户厨房油烟废气经吸排油烟机处理后,统一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对餐饮厨房、幼儿园厨房、物管厨房产生的油烟必须采用国家环保总局认定的环保实用技术蜂巢板式油烟净化器或静电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本环评要求项目餐饮厨房的油烟污染治理设施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该资质单位应按住建部《关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换证工作的通知》(建市资函[2008]34号)和《关于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更换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09]331号)的要求,并持有由住建部颁发的现行有效的新版横版证书,同时报相关部门备案。经净化处理后均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的要求(≤2mg/m3),商业餐饮厨房油烟和物管食堂油烟统一由1#居民楼内置烟道引至32层楼顶排放;会所餐饮厨房油烟由11#居民楼内置烟道引至31层楼顶排放;幼儿园厨房油烟则由内置烟道引至天面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为离地面15m。

燃料废气:住户厨房燃料废气与油烟废气一起经吸排油烟机处理后,统一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餐饮厨房燃料废气油烟一起经静电油烟净化器或抽排油烟机处理后由预留的内置专用烟道排放。高空排放后充分利用了空气的稀释自净能力,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为减少对项目住宅小区居民及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本环评针对项目商业、会所等餐饮业油烟净化处理器,以及排风速率、排放口的位置等相关设施提出以下建议:

①、建议厨房的炉灶、蒸箱、烤炉(箱)等加工设施上方应设置集气罩,油烟气与热蒸汽的排风管道宜分别设置;

②、油烟集气罩罩口投影面应大于灶台面,罩口面风速不应小于0.6 m/s;

③、建议油烟净化装置应置于油烟排风机之前。

④、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餐饮厨房烟道排放口分别位于1#居民楼内置烟道引至32层楼顶排放;11#居民楼内置烟道引至31层楼顶排放;幼儿园内置烟道引至天面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为离地面15m。因此本环评要求各烟道排放口位置符合HJ554-2010中“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的相关规定。

(2)汽车尾气污染防治措拖

①、地面机动车尾气

根据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特点,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汽油燃烧较为充分,气态污染物外排量较少。地面停车场设置分散式机动车停车位,分散于西侧和北侧,以及幼儿园附近,由于地面机动车启动时间较短,污染物排放量少,露天空旷条件容易扩散,且停车位均面临项目地块的边界,扩散条件好,并设置地面硬地绿化,有助于对污染物的吸收,故项目地面机动车尾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尾气

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将废气引至一层地面排放,排风口距地面约2.5米。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环评建议设地下室排风口约8个。经计算各污染物远远低于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地下汽车库的排风口应设于下风向,排风口不应朝向邻近建筑物和公共活动场所,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应大于2.5m,并应作消声处理,同时对排风口周边进行绿化,选种一些吸收废气效果较好的树木,以达到净化环境的作用,在营运期期间采取合理的措施疏导进入小区的机动车,经采取相应的措施后,产生的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备用发电机废气污染防治措拖

本项目备用发电机使用轻柴油(S<0.2%)作为燃料,经计算,各污染物均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相关污染物的标准限值后,由内置烟道引至12#居民楼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垃圾收集站和公厕臭气污染防治措拖

为了尽量降低本项目垃圾收集站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建议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①、居民住宅楼每层楼的垃圾桶应加盖,保证每天清运不低于3次;并对垃圾桶定期清洗、消毒,喷洒生物除臭剂,尤其是夏季高温时,防止垃圾腐败产生异味,降低对小区和附近居民的影响。

②、建议居民及商户垃圾全部采用垃圾袋封装,做到垃圾不落地,可有效防止臭气外逸及渗滤液泄漏,有效的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建议垃圾收集站仅作为对生活垃圾、餐饮垃圾的临时储存点,同时建议采用半封闭式的垃圾桶集中装运,应分别委托环卫部门、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每天清运生活垃圾及餐饮垃圾。

④、将垃圾收集站采用封闭式的,同时引用生物除臭方法,即将生物除臭剂喷洒在生活圾上,以达到除臭的一种方法。

⑤、应加强对垃圾收集站的管理,保持垃圾收集站内外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对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尤其是夏季高温时,防止垃圾腐败产生异味,降低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公厕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便池内积粪、积液和附着的污垢。主要污染物为H2S 和NH3。废气产生量、产生浓度,与厕内卫生条件、通风条件、温度、湿度等因素有关。为了尽量降低对公厕恶臭气体周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建议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①、根据公厕按《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87)中一类标准建设,全部为水冲式公厕,卫生条件好,功能完善。根据国内一些大城市的运行经验,只要管理到位、保持厕内清洁,做到地面无积水、无纸屑,大便器内无积粪,小便器内不积存尿液,无尿垢、杂物,墙壁、顶棚整洁,公厕内基本无臭味。

②、地面、墙裙、蹲台面、小便池等应采用光滑、便于冲洗、耐腐蚀、不易附着粪、尿垢的建筑材料;

③、在公厕内安装防蝇、防鼠设施,放置除臭剂,并根据需要设置机械通风装置;

④、公厕必须每天至少清洗3 次,并随时用拖布或抹布清理厕内地面和墙面的污渍、积水;

⑤、夏季保证每周喷洒1 次消毒药剂,其他季节可半月喷洒1 次;在有肠道传染病流行时,应按照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公厕进行消毒;

⑥、对损坏的卫生器具,应及时停用并修理,保证器具的功能正常使用;

经以上防治措施后,垃圾收集站和公厕产生的臭气浓度对居民区的影响很小,排放源边界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3、运营期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区内各服务设备、经营场所等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为使本项目居住区有一个适宜的声学环境,在本项目营运期后建议对噪声污染拟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

(1)本项目居住区各住户所使用的一般空调室外机组噪声源强为40~50dB(A),敏感建筑物室内噪声级约为25~35dB(A),一般情况下对邻近敏感建筑物影响不会很明显,从美观的角度建设单位拟对空调室外机和厨房风机的安装部位和规格进行统一安排、统一设计和统一规格,以及考虑了整体的协调性。

(2)水泵均采用低噪声型环保设备,而且位于地下室专用设备房内,根据监测调查,设备在安装工艺上采取了减振措施,并经墙体的吸声后,水泵振动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居民及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选择低噪声型的通排风机,安装时采取减震、消声等措施,其产生的噪声经墙壁等阻挡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4)变配电房采用隔声罩、隔声墙或隔声室,主变本体基础下加防振胶垫,主变室进风口增加消声百叶窗,排风采用低噪音风机并加消音器,将散热器与主变本体分开设置,油管使用防振接头等措施,同时,变配电机在安装时应对底座加装减振措施。

(5)备用发电机在安装设计上,建议对底座发电机安装采取减振措施,并对排气系统采取二级消声措施,发电机房在内墙四周及天花先设轻钢龙骨,并均匀铺设50mm厚超细玻璃棉,用玻璃丝线包裹,外用铝微穿孔板作护面吸声材料。隔声门应为双层钢板复合式结构,内填超细玻璃棉吸声材料,门厚100mm,经上述消声、吸声措施后使发电机噪声不会对住宅楼,及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建议加强对沿街商铺和会所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营时间,尽量避免其产生的噪声对居民的正常休息产生不利的环境影响。建议本项目居民区沿街商铺不应设卡拉OK等社会活动噪声较大的行业,禁止商铺利用音响或其他噪声方式进行促销活动。

(7)加强对居民区的交通管理,如分清生活道路,交通道路,同时对交通道路进行规定,设立禁鸣标志,确保居民区交通通畅和保持安静。同时,限制区内车辆行驶速度。    

经以上治理措施后,社会生活噪声(包括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设备、设施产生的噪声)排放源边界均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居民生活区内均可达到GB22337-2008中“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的A类房间和B类房间标准限值(等效声级)”,对周围居民生活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商业垃圾进行收集分类后可回收利用的出售给回收商,不可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本环评建议住宅楼产生的垃圾由物业管理部门每天在早、中、晚规定时间内集中收集3次,再运至垃圾收集站中临时储存,由环卫部门每天早上(约6:00~7:00)、晚上(约19:00~20:00)统一清运。

(2)卫生服务站垃圾

项目按规划要求设置卫生服务站一处,面积150m。卫生服务站产生的医疗固废主要包括门诊部医疗服务中产生的临床废物(包括包扎残余物、敷料)和废药物、药品、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栅渣,经估算,其医疗固废产生量约0.8t/d。在项目完工后,卫生服务站将交付当地居委或镇(街)使用和管理,由当地居委或镇(街)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其功能,并按相关要求办理手续。该卫生服务站产生的医疗废物,属危险固废(危废编号:HW01),要求委托广东省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并按《关于发布<广东省高危废物名录>的通知》(粤环〔2008〕114号)中相关要求管理。

(3)餐饮垃圾

根据《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5号、2009年5月1日),本项目餐饮产生的潲水油必须按照《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委托取得严控废物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为减少餐饮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建议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①、在厨房食品处理区内应设废弃物容器,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能防止有害动物的侵入、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内壁应光滑以便于清洗;容器应该完好,防止废弃物泄漏。

②、餐饮垃圾暂存点主要设在餐饮厨房区域内,由加盖的容器设备储存,为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本环评建议每天对餐饮垃圾集中收集3次,分别为早餐、午餐、晚餐后,在收集后,及时由专业的公司外运处置。

③、定期对餐饮垃圾暂存点消毒,防止害虫进入、孳生。

④、委托具有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的单位每天对废潲水油进行收集、处理,并建议加强管理,严防无资质人员私自收取。

三、  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佛山市、南海区总体规划,项目建成后对于提高当地人民生活质量,完善区域市政配套设施、改善投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施工期内对水、气、声、生态环境等均产生一定环境影响,在切实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的基础上,可使环境影响降至较低程度;在施工竣工后的预售房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相关规定向购房者明确公示有关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营运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保证环保措施的落实后,可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综上所述,按现有报建功能和规模,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废水、废气、噪声污染及生态影响较小,建设单位若能在建设中和建成后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保证环保投资的投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在此前提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四、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我局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期限: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15日;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七、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中信星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沿江北路20号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编:                                                   邮编:528200

联系人:郑鹏                                             联系人:陈苑

电话:13560029329                                        电话:0757-86393621

传真:                                                   传真:0757-86393617

E-mail:                                                 E-mail:nhhbghk@126.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中信金山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1415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供我局进行决策参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201141

 

    您是第 137260 位访客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环保大厦 电子邮件:hbj@nanhai.gov.cn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版权所有 ©2005 [粤ICP备030659][佛山网站公安备案编号44060530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