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有关单位、各镇(街道)财政所:
为规范我区图书协议定点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经公开招标,确定我区图书协议供货资格供应商(其中图书及电子出版物17家、音像制品7家、期刊5家)为2008-2010年度佛山市南海区图书协议定点采购单位,实行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图书、视听资料,应在本通知确定的协议定点供货商范围内进行采购,并获得相应的货物价格优惠和服务承诺。
二、协议供货商名单和供货优惠
协议供货商名单和供货优惠率见《2008-2010年度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采购图书协议供货商一览表》(附件1)。有关协议供货商提供的服务承诺条款见附件2。相关资料也可登陆区政府采购中心网页(www.nhgp.cn)查看。
三、有效期限
2008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
四、采购程序
在采购产品时必须向协议供货商明示自身单位的性质,在核定的协议供货商范围内自行选点采购方可享受折扣优惠和相关服务,并签订购货合同。
五、权益保护
(一)采购单位与供货商签订的采购合同、货物验收报告和发票原件等书面材料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发现供应商有违反协议供货承诺情况或其他问题的,应及时向区政府采购中心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反映。
(二)采购单位要自觉维护供货商的合法权益,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不得拖欠货款,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承诺以外的无理要求。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除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将依照法规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 特殊专业的图书、视听资料,在协议供货商处无法采购且有出具证明的,可以自行组织采购。
(二)在协议供货采购过程中如碰到问题,可向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海区桂城南新四路,电话:81210363)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地址: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20号,电话:86331294)反映。
附件下载:
供货商一览表 、协议供货优惠服务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