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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公众参与内容审查的通知
2012-09-07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部2012年第51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的通知》(粤环函[2012]883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公众参与内容的技术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2年9月1日起,我中心对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业务进行报告书简本的技术评估,主要审查报告书简本编制与《公告》的相符性及与报告书(报批稿)内容的一致性,并在出具的技术评估报告中明确是否符合审查的要求。

 

建设单位向我中心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时须同时提交报告书简本一份(封面盖建设单位公章,并附电子文档)。

二、对于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相关建设项目,我中心将按照环发[2012]77号文的要求,审查项目信息公示等内容是否包含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相应的防范和应急措施。

 

三、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中心制定了《佛山市南海区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公众参与内容审查要点(2012年版)》(详见附件),并按新审查要点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众参与内容进行技术审查。

 

特此通知。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公众参与内容审查要点(2012年版)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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