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众服务 >> 通知公告 |
---|
关于开展2012年度南海区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2-06-12
局属各科室、各镇(街道)环保办、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我局今年继续推行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确定了纳入2012年度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范围的企业名单,现在予以公布。
我局将对纳入管理范围的企业建立信用数据库,对企业的污染控制情况、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公众监督情况进行全面的监控,监控产生的记录将作为环境保护信用评价的依据。各企业要严格按照《佛山市南海区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的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持续改善环境绩效。
(联系人:李卓威,电话86393615)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
![]() ![]() ![]() ![]()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环保大厦 电子邮件:hbj@nanhai.gov.cn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版权所有 ©2005 [粤ICP备030659][佛山网站公安备案编号440605301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