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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批规范性文件清理征求公众意见的通知
2009-12-02
发表日期: 2009-08-17 文章来源:

    

关于第三批规范性文件清理征求公众意见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0948号)的要求,我局对《关于加强我区燃煤锅炉企业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南环〔2005〕77号)、《关于加强我区使用锅炉企业二氧化硫控制工作的补充通知》(南环〔2005〕7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污水排放管理要求的通知》(南环〔2006〕9号)和《关于〈关于执行进一步加强二氧化硫控制有关问题报告〉的实施意见》(南环〔2006〕37号)分别作出了拟修改和保留的初步清理意见,现予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公布时间为2009年8月17日至31日,如有意见,请通过发传真(传真号码:0757—86399802)或电子邮件(电子邮箱:nhchmb@163.com)的方式向我局提出,谢谢。

 

 

二OO九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第三批规范性文件初步清理意见

2、《关于加强我区燃煤锅炉企业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南环〔2005〕77号)

3、《关于加强我区使用锅炉企业二氧化硫控制工作的补充通知》(南环〔2005〕79号)

4、《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污水排放管理要求的通知》(南环〔2006〕9号)

5、《关于〈关于执行进一步加强二氧化硫控制有关问题报告〉的实施意见》(南环〔2006〕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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