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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有奖举报案件查处情况
2009-08-12
发表日期: 2007-04-05 文章来源:

    

   佛山市自11月15日施行《佛山市公众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奖励暂行办法》以来,群众参与环保的意识不断提高,企业违法排放工业废水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作为全国首创重奖举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尝试,省、市内各大主要媒体给予较大关注、不断追踪报道,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因此,被《珠江环境报》评选为“2006年广东十大环境新闻”之一。
   最新统计,从11月15日到2月5日,全市实施有奖举报近三个月,共接到电话1526个,列为举报类的有126宗,分别为:禅城区22宗、南海区50宗、顺德区40宗、高明区13宗、三水区1宗。对126宗举报,现经查实的有25宗,分别为:禅城区2宗、南海区11宗、顺德区10宗、高明区2宗。目前,全市已发出处罚决定书16份,处罚金额为46.8万元;已奖励举报总数共计12宗,发放奖金14.94万元,其中最高奖金3万元。实施有奖举报以来,全市出动环境监察人员近千人次。据分析,被举报企业主要集中在五金、不锈钢、小陶瓷、印染、洗水等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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