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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佛山市南海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2009-08-12
发表日期: 2006-11-20 文章来源:南海区政府网
附件下载: 南府〔2006〕141号(附件).doc

   

南府〔2006〕141号

关于下达佛山市南海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市政府下达我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为:化学需氧量1.25万吨/年、二氧化硫2.1万吨/年。为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分工,确保目标完成,现将指标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十一五”期间各镇(街道)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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