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 首页 >> 机构职能 >> 机构设置 |
---|
产业发展科
2012-03-01
执行上级环保产业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区环保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全区环保企业管理,环保产业载体、平台和环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环保产业招商的综合协调;统筹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收集和发布环境整治需求,负责环境工程建设、监测服务、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和资源回收处置单位的备案、管理和考核;规范和管理环保产业市场;编制环境科技发展和环境监测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建设全区环境监测网;组织开展环保科研和环境科学成果鉴定、交流和推广;负责环境保护有关资质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和环保产品认证;指导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
![]() ![]() ![]() ![]()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环保大厦 电子邮件:hbj@nanhai.gov.cn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版权所有 ©2005 [粤ICP备030659][佛山网站公安备案编号440605301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