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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所
2011-09-06
单位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计划、技术规范和措施;
(二)负责对在用机动车和延期报废车辆排气污染的路(抽)检和站(场)检,处理机动车排气污染投诉;
(三)负责对机动车环检机构定期排气检测工作的监督,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四)负责对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组织实施油气回收工作,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油气排放企业实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建立全区机动车排气污染网络信息系统,对检测数据等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和研究利用;
(七)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
(八)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内设业务室: (一)综合室; (二)现场检测室; (二)技术监理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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