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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科
2009-11-30
组织管理全区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固体废物、工业有毒有害废物、噪声和土壤污染控制和防治工作;负责危险废物、进口废物的审查监管;负责核安全、核放射、电磁辐射污染防治;负责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购源审批的现场核查、资料的审核和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的预审及核查工作;协助做好辐射事故处理和放射源丢失事故追查工作;对全区放射、辐射源登记立档,编制和实施污染事故应急方案、计划等工作;负责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的建设工作;负责排污许可证的发放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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