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 首页 >> 机构职能 >> 机构设置 |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2009-11-30
负责权限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负责区内镇(街道)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组织编制和实施环境保护规划、计划;负责权限内我区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行业规划等相对应的规划环评文件的组织审查;负责权限内的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工作;负责在区内开展业务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质量管理;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的管理;负责牵头组织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局重大项目联审制度的组织实施。 |
![]() ![]() ![]() ![]()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环保大厦 电子邮件:hbj@nanhai.gov.cn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版权所有 ©2005 [粤ICP备030659][佛山网站公安备案编号440605301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