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发展的决定、决议。
(二)负责制定高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与政策,指导高新区内各园区的产业发展,指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
(四)负责高新区内的国土规划、城乡建设工作。
(五)负责高新区招商引资和投资服务工作。
(六)负责高新区财政管理工作。
(七)负责高新区的行政监察和审计等工作。
(八)负责高新区各园区的统筹协调工作。
(九)统筹与狮山镇“园镇融合”管辖范围内综治维稳、城乡统筹和社会工作、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事务。
(十)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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