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简介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
(四)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五)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
(六)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七)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八)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九)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十)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十一)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二)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三)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十四)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五)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决定副省长、 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免,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决定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任免;
(十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
(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撤换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
现任南海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名单
主 任:赵崇剑
副 主 任:罗坚华 朱伟新 武小文(女) 李尚钜 彭国祥 李声让
委 员(按姓名笔划为序):
王君耀 |
冯广成 |
冯纯祥 |
刘国庆 |
刘 晔 |
江启祥 |
关紫云(女) |
孙 雪(女) |
李广华 |
吴艳芬(女) |
何国锋 |
余小圃 |
沈锐源 |
张志祥 |
张 敏 |
陈桃源 |
邵闽宁 |
林世彬 |
罗 红(女) |
周长海 |
徐锡蔓 |
彭志光 |
曾 健 |
谢晓云 |
谭旭生 |
谭建文 |
黎天赐 |
潘永刚 |
|
内设机构:
--------------------------------------------------------------------------------
区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其中办公室设立秘书股、综合股、信访股。此外,区人大常委会内部还设: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华侨工作委员会和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秘书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程淑坚
办公电话:0757-86394032
传 真:0757-86236643
电子邮箱:rd_msk@nanhai.gov.cn
信访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汤振亮
办公电话:0757-86325385
传 真:0757-86221192
电子邮箱:rd_xfk@nanhai.gov.cn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8号C座
邮政编码:528200
CopyRight © 2009-2020 by Nanhai People`s Government of Fosha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