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政法委员会是领导和管理南海区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行使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职能。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推进平安南海、法治南海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指导、协调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牵头组织实施全区创新社会治理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反邪教工作。
(六)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政策规定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七)牵头组织推进全区司法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工作。
(八)研究和指导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协助考察、管理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九)统筹指导全区政法宣传工作。
(十)承办市委政法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二路67号;联系方式:0757-86399520;传真:0757-86280525;电子邮箱:zfw_bgs@nanhai.gov.cn;邮政编码:52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