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简介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组织、干部、人才、公务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区的实际,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建立和健全全区组织、干部、人才、公务员工作管理制度。
(二)负责区管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的考察、选拔、调整、配备工作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同时做好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三)抓好人才工作,在宏观、政策上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人才工作新格局。重点抓好党政人才队伍的建设。加强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的人才支持。
(四)加强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干部管理制度和干部选拔、激励、监督机制。做好干部监督管理和审查工作,负责对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进行监督。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配合纪律检查部门做好端正党风工作。
(五)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制定我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协调好各级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六)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村(社区)、新兴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的基层组织建设。
(七)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党员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发展党员规划,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搞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做好全区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负责区机关辅助人员管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或参与制订我区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宏观管理老干部工作,督促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指导各镇街、区直单位老干部工作和老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老干部信息、统计、信访工作。指导和开展有益于老干部身心的相关文体活动。指导和开展老干部教育事业。
(十)指导直属党组织党的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直属党组织的设置和领导班子成员配备。指导直属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直属党组织及其纪委正、副书记考察、职务任免。督促指导直属党组织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指导直属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领导区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照审批权限规定,负责审议和批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和处分决定。负责区直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检查。负责文件审核、文书处理和立卷归档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做好部机关党务、纪检、工青妇的各项工作。负责部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印信管理工作。负责公务接洽、财务、固定资产、安全保卫、老干服务、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部内人事工作。负责牵头统筹部机关扶贫工作。
(二)调研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负责部内意识形态工作。做好组织史资料收集、编纂和印发等工作。负责草拟本部工作计划、总结。调查研究新时期组织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新对策。总结推广组织工作的新经验。参与组织工作政策性文件的研究、制定。负责组织工作的新闻宣传和信息的收集、报送、综合反馈。负责综合研究党的建设和组织方面有关方针政策,协调审核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规范性文件。
(三)组织一科。
负责各镇街、区直单位党委(党组)组织设置、思想作风建设,指导开好民主生活会,建立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协调区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各镇街党内选举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的宏观管理,包括组织设置、思想作风建设、组织生活、制度建设。负责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指导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党员教育工作,统筹全区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党集中性和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负责党内表彰、接转组织关系、党费管理等工作。研究指导党代表联络工作,负责区党代表的日常管理和联络服务工作。研究指导全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承担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组织二科。
负责指导村(社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换届选举。研究、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党内生活制度和议事决策机制。研究指导全区村(社区)党组织后备干部队伍、党务工作者队伍、党员队伍建设和大学生村官工作。指导全区镇街、村(社区)党建阵地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区村(社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研究、指导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指导和推进党联系群众工作。承担区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组织三科。
负责研究、指导国有企业、城市、新兴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承担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机关党务科(中共佛山市南海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负责区直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管理,包括组织设置、思想作风建设、组织生活、制度建设等。指导各区直单位党内选举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党员发展、管理、民主评议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单位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等日常党务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党务工作者、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负责协调、指导和推进区直机关党联系群众工作。负责区直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
履行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的职能。负责提出区直机关纪检工作的年度计划、纪工委文件、资料、档案的管理和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办理区直机关工委上报区纪委审批的党员违纪案件和备案案件材料。负责办理区直机关工委审批的党员违纪案件。
(七)干部一科(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
负责全区干部的宏观管理,统筹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会同部内有关科室研究拟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计划,拟订加强新时代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有关政策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直单位区管干部任免、管理,包括干部考察、选拔、调配、办理退休等具体工作。协助市管干部考察、任免、呈报等工作。负责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推荐提名和考察工作。综合管理区委组织部掌握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统筹做好选育管用工作,提出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在年轻干部配备方面的有关建议,做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战略性培养选拔工作。负责军转干部安置为区管干部的相关工作。
(八)干部二科。
负责镇街区管干部任免、管理。负责镇街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协调镇街班子选举工作。协调人民团体、群团机关选举工作。负责省、市上级部门和外地到我区挂职锻炼或跟班学习干部的接洽、安置工作,组织我区干部开展挂职锻炼并做好考核管理,落实援助干部的选派、跟进管理。
(九)干部三科。
负责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区管干部任免、管理,包括干部考察、选拔、调配、办理退休等具体工作。研究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制度。负责干部统计、干部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工作。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公务员管理科。
负责公务员法贯彻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等政策文件。指导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负责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转任、调任、登记、辞职、辞退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股级及以下公务员交流轮岗和指导股级中层领导职位选拔任用等工作。负责全区党政群等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股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关人员统计等工作。配合做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维护更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承担以区公务员局名义开展的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辅助人员政策的制订和招聘管理工作。负责审核机构编制实名制的行政单位人事信息。
(十一)人才政策统筹科。
落实区委人才工作部署,围绕全区发展中心任务,协调制定和落实人才发展重大政策和措施。加强人才工作宏观指导,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区人才分类认定(评定)。对全区党管人才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统筹开展人才工作宣传。加强人才工作调查研究,组织开展人才工作者学习培训,提升全区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牵头抓好人才资源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建立人才信息库。协调加强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的人才支持。
(十二)人才发展科。
统筹实施国家、省、市人才重点工程项目。协调组织各类优秀人才的引进、选拔、培养、管理和服务。联系和掌握一批优秀高层次人才,组织开展有关活动。协调开展区领导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工作。协调全区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联系工作。
(十三)干部监督科。
负责对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责公务员监督工作,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制订或参与制订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提出防止用人不正之风的建议。主管信访及“12380”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络的受理工作。办理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案件。审理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负责指导制定和监督落实全区干部因私出国(境)有关规定。负责省管、市管、区管干部的出国(境)政审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报备工作。
(十四)干部培训科。
拟定和指导、督促实施全区干部教育培训的政策和规划。统筹组织区管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以及其他干部的各类培训,指导各镇街和区直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市管干部的有关培训工作。实施公务员培训、能力建设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研究探索干部培训工作新路子,指导、协调和检查镇街党校等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阵地建设。
(十五)老干部工作科(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检查督促落实离休干部和副局级以上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调查研究有关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指导各镇街、区直单位开展老干部政治学习,组织老干部开展参观考察活动。指导和开展有益于老干部身心的相关文体活动。指导和开展老干部教育事业。负责协调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
(十六)老干部生活管理科。
落实企业离休干部生活待遇工作,承办老干部的探访慰问、来信来访和指导区直单位老干部的医疗保健、治丧等工作。组织区直单位、各镇街离退休党组织老干部开展学习教育。负责老干部待遇落实情况和其它有关情况的调查统计。统筹做好老干部的慰问、探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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