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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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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8 | ![]() |
南府办函〔2018〕9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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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2018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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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期 |
主动公开
南府办函〔2018〕93号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2018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为加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佛府〔2013〕105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58号)要求,经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确定2018年我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如下:
各负责单位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和规范文件要求,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与集体审议等相关程序,确保决策程序科学规范、合法有效。
此外,“南海一点通”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已设置“重大行政决策”专栏,下设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众参与、听证活动情况、决策出台情况5个子栏目。根据省、市依法行政考评要求,各单位在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过程中须及时将相关信息发布在对应栏目中。如单位全年无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及听证目录的,亦须于4月15日前将相关情况在“部门决策及听证目录”子栏目中予以公布。各单位发布信息需向区数据统筹局申请账户(可用单位原账户申请变更权限)。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区数据统筹局联系人及电话:黄铭鸿,86221063;区法制办联系人及电话:陈贴誉,8632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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