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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0204804228557533 | ![]()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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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6 | ![]() |
南府办〔2012〕21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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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2〕21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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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期 |
南府办〔2012〕213号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佛山市南海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反映(联系人:庞智珊,电话:86333364)。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6日
佛山市南海区最严格水资源
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佛发〔2011〕17号)和中央、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区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我区决定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突出抓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纳污红线管理。参照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1〕89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2〕3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发〔2011〕1号文、粤发〔2011〕9号文、粤府办〔2011〕89号文、佛发〔2011〕17号文和佛府办函〔2012〕332号文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围绕我区未来5年实现“富民强区幸福南海”的目标,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主线,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等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体系和监控体系。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责任制,逐步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民生优先,人水和谐。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现代化民生水利为目标,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关系,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促进水资源协调利用。重点推进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全面加强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
三是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坚持各级政府在水资源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三)目标任务
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到2015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14.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48立方米/万元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49立方米/万元以下,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47以上;水功能区达标率提高到71%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跨区级以上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8%以上。初步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型社会格局初步形成,水资源得到合理配置,用水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二、明确重点任务
(一)实施用水总量控制
1.严格取水总量控制管理。严格控制取水许可总量。将取水许可总量控制作为落实用水总量指标的重要控制手段。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对已经达到用水总量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对接近用水总量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
2.加快制订水资源分配方案。根据省对跨地级以上市的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市对跨区河流水资源分配方案,制订各镇(街道)水资源分配方案。
3.严格地下水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根据市下达的地下水用水控制指标,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积极推进地下水保护行动,建设地下水监测体系。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求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严禁取用地下水。
4.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建立全区取水许可管理登记信息台账,把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作为新建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前置条件。实现取水许可审批和发证率达100%,非农业取水户计划用水管理率达100%。
5.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重点推进全区水资源统一调度,落实水资源调度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规范调度工作。积极开展供水水源、城市水系、河库连通、生态修复、突发事件处理等水资源调度。
(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1.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和节水示范建设。充分发挥水价调节作用,稳步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合理提高非农业用水价格,落实好超定额取水累进加收水资源费政策。加大国家有关节水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度,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和示范工程。
2.加强节水监督管理。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逐步推进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必须进行节水评估,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强化取用水大户的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重点抓好年用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非农业取用水大户的取水在线监管,推进重要灌区的取水计量管理。
3.推进节水型器具推广使用。按照上级颁布的有关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的名录,建立市场准入制度。贯彻节水器具国家标准,定期检查标准执行情况,推动节水器具标准化建设和管理。
4.研究制定节水优惠政策,推进中水回用工作。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节水减污,建立节水激励机制,促进节水事业和节水产业发展,推进中水回用。
(三)加强水资源保护
1.加快推进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以建立水资源管理系统为主线,推进各主干河流水量水质监控系统建设。加强跨县级以上区河流交接断面的水量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对重要取水户取、退水计量和入河排污口监控设施建设。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我区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初步建立满足“三条红线”管理要求的水量水质监测站网体系。
2.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抓紧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2011年底前,完成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完成全区规模以上水厂饮用水源地标准化建设,提高突发水污染等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大力开展城市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二级保护区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3.加快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维持河涌合理基流和水库的合理水位,维护河库生态健康。
我区2011—2015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重点任务见附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应对日益严峻的水资源形势、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力推进。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和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确保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目标任务和控制指标。我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办法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指标体系由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
(二)落实责任。
各镇(街道)对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落实负总责,要切实把水资源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订具体工作实施细则和逐年工作计划,报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备案。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组织对各镇(街道)、各部门落实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区有关部门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评估考核。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负责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牵头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建设,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协助做好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区经济促进局(经贸)负责推进水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改造,企业节水减排,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环保)协助做好节水减排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筹措资金,落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经费保障。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市政)负责完成实施方案中相关重点任务,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控制水污染排放,负责监测考核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跨区级以上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协同负责实施“三条红线”考核管理要求的数据审核工作,协同承担区内跨镇(街道)地表水的监测,县级区界河或共用河流取(引)、退(排)水口的水质监测以及纳入考核的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协同负责地表水、地下水的监测工作。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负责及时提供考核所需的GDP和工业增加值等有关社会经济统计指标。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配合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
(三)加大投入,拓宽投资渠道。
区加大对水资源节约与保护资金投入。各镇(街道)要拓宽投资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水资源管理的投入,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工作经费。将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重点加强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地下水监测管理、水资源监测计量设施建设、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水库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等工作。
(四)健全制度,落实政策。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关政策。推进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管理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等配套法规体系的贯彻。加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足额征收水资源费,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
(五)大力宣传,公众参与。
加大水资源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进一步扩大公益性宣传范围,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全区幼儿园、学校中广泛开展节水型学校建设活动,强化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倡导节约用水的文明生活方式。突出主题宣传和日常宣传。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管理和决策的透明度,积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附件:2011—2015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重点任务
附件
2011—2015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重点任务
年份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相关责任部门 |
---|---|---|---|
2011年 |
编制完成《南海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含考核办法、指标体系)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
|
编制完成南海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 |
| |
开展《南海区水库水功能调研与规划》编制工作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
| |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奖励 |
区考核办 |
| |
2012年 |
编制完成《南海区水库水功能调研与规划》编制工作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
|
开展全区主要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核定工作 |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 |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 |
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试点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
各镇(街道)、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环保)、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经济促进局(经贸) | |
制定各镇(街道)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指标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
| |
开展《南海区供水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 |
| |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奖励 |
区考核办 |
| |
2013年 |
开展南海区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
|
开展南海区地下水资源普查工作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
| |
开展《南海区水功能区划》编制工作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
| |
推进南海区节水型社会建设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
各镇(街道)、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环保)、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经济促进局(经贸) | |
制定各镇(街道)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 |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 |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 |
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试点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
各镇(街道)、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环保)、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经济促进局(经贸) | |
开展全区重要河流污染源风险评价工作 |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 |
| |
完成各镇(街道)水功能区的确界立碑 |
各镇(街道)水务部门 |
| |
制订全区重点入河排污口排放达标考核方案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负责企业排污入河口;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负责市政管网入河口。 | |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奖励 |
区考核办 |
| |
2014年 |
开展南海区地下水资源普查工作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
|
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试点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
各镇(街道)、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环保)、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经济促进局(经贸) | |
基本完成南海区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
| |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奖励 |
区考核办 |
| |
2015年 |
完成南海区地下水资源普查工作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
|
完成全区规模以上水厂饮用水源地标准化建设 |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 |
| |
基本完成南海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 |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 |
各镇(街道)、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 |
基本完成南海区重点河涌整治与生态修复 |
各镇(街道) |
| |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奖励 |
区考核办 |
|
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其他项目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中统筹考虑。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2012年1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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