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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0084234655909783 | ![]()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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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9 | ![]() |
南府〔2012〕14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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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广顺新能源科技大厦等为都市型产业载体项目的通知(南府〔2012〕14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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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都市型产业载体△ 通知 | ![]() |
第16期 |
南府〔2012〕144号
关于认定广顺新能源科技大厦等
为都市型产业载体项目的通知
桂城街道办事处、丹灶镇人民政府、狮山镇人民政府,区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都市型产业载体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佛山市南海区都市型产业载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区政府同意认定广顺新能源科技大厦、鸿晖大楼、三山智汇广场、广东珠江中富电梯有限公司创意产业中心为我区都市型产业载体项目。
附件:1.广顺新能源科技大厦等四个项目的自用及租售比
例一览表
2.广顺新能源科技大厦等四个项目用地的宗地号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1:
广顺新能源科技大厦等四个项目的
自用及租售比例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材料对载体建筑面积设定的 自用及租售比例 |
1 |
广顺新能源科技大厦 |
自用30%,租售合共70% |
2 |
鸿晖大楼 |
出售70%,出租30% |
3 |
三山智汇广场 |
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440605-2010-000039)的规定执行 |
4 |
广东珠江中富电梯有限公司创意产业中心 |
自用4.8%,出售15.9%,出租79.3% |
附件2:
广顺新能源科技大厦等四个项目用地的宗地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用地地证号 |
项目用地地籍号 |
1 |
广顺新能源科技大厦 |
佛府南国用(2011)第0504055 |
0515032830 |
2 |
鸿晖大楼 |
佛府南国用(2011)第0116052 |
0102013115 |
3 |
三山智汇广场 |
佛府南国用(2010)第0108517 |
0102154572 |
4 |
广东珠江中富电梯有限公司创意产业中心 |
佛府南国用(2003)第特180061 |
18030924 |
主题词:经济管理 都市型产业载体△ 通知
抄送:区有关领导。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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