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八)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10年1月26日在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李声让
各位代表:
我代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2009年度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09年,我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强化能动司法、践行为民司法,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年共受理案件25176件,办结20550件。其中,受理诉讼案件12348件,审结11626件,结案率94.2%,解决争议标的35.4亿元;受理执行案件12828件,执结8924件,执结率69.6%,执行到位标的2.8亿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审结刑事案件2044件3502人。其中,严惩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以及盗窃、贩卖毒品、开设赌场等多发性犯罪,审结上述案件901件1576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223人;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19人,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对2宗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增进领导干部和群众的土地法制意识。探索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扩大非监禁刑适用,对罪行较轻、不致再危害社会的112名罪犯依法适用缓刑。创新未成年罪犯帮教模式,加大力度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和再犯罪。
大力加强民事审判,平等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审结民商事案件9791件,调解结案3531件,占结案总数的36.1%。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相邻权、民间借贷等民事案件1523件,解决争议标的4亿元,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和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商品房买卖、物业管理、物权保护等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较大案件2142件,解决争议标的1.1亿元,切实维护民生民利;审结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等损害赔偿案件1438件,解决争议标的1.5亿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围绕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建设,加大金融债权保护力度,共审结企业借贷、票据、保险合同等金融案件360件,解决争议标的6.4亿元,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供司法保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公平竞争法治环境,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6件,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36件,推动了我区产业自主创新;审结买卖合同、经营合同、公司股权等其它商事案件3367件,解决争议标的20.8亿元,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正常稳定。
稳妥开展行政审判,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参与并促进依法治区工作,努力增进社会和谐。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00件,其中,依法判决维持行政行为261件,判决撤销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无效4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790件,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司法建议3项,召开法律讲座4次,组织公安、法制、工商、交通、计生等执法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观摩10次,促进了社会管理创新。
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努力提高执行效果。执结案件8924件,其中,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577件,执行到位标的1589.3万元;执结民事案件2779件,执行到位标的2.3亿元;执结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和刑事罚金案件656件,执行到位标的2824万元;执结仲裁申请执行等其它案件912件。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集中精力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全面排查历年积案,重新清查财产线索,用活用足强制措施,共执结积案1467件,执行到位标的1.02亿元,圆满完成清理执行积案任务。
着力服务地方工作大局。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依法将“出嫁女”及其子女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司法渠道,保障“出嫁女”中心工作顺利落实。配合“雄鹰计划”的纵深推进,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努力促成和解,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金融危机难关。紧扣“节能减排”、“三旧改造”等中心工作,妥善审理涉企业“关、停、并、转”等案件,着力为构建高层次、更具活力的产业发展新格局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转变审判观念,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积极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切合实际地开展“诉调对接”,探索建立社会矛盾化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更新司法理念,实践能动司法,开展“法官工作室”制度,主动融入综治维稳大局,努力促成综治维稳新合力。
不断创新促进基层建设。以“勇敢学习、勇敢创新、勇敢实践”为指导,创新工作方法,破解农村集体分红款的执行难问题,妥善保护村民集体利益,强化农村基层法制意识。顺应我区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强化人民法庭职权,前置司法职能,前移司法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全面的司法服务,为镇(街)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更加到位的法律保障。
三、践行为民司法,延伸拓宽司法服务
落实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搭建为民司法服务平台。加强接诉、导诉工作,提供诉讼咨询,告知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畅通申诉、信访渠道,开展大接访、定期接访和涉诉上访领导包案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03人次。
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落实自查、评查和核查工作。每月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生效案件进行检查。对上诉被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重点评查并落实责任追究。以量刑规范化试点为契机,与区各政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讨规范量刑和量刑程序问题,总结积累量刑规范经验。审判质量保持良好态势,群众满意度有所提升。
完善司法救助,体现司法关怀。将涉困难群体案件纳入“绿色通道”,集中力量快立、快审、快执。积极争取支持,建立“特困群体涉诉救助基金”,依法及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0名申请人发放救助金13.2万元。落实诉讼费减、免、缓制度,为经济确有困难的478名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364.81万元,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四、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升队伍素质
坚持廉政警示教育,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司法廉政建设,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要求。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廉政监督员制度,切实提高廉政意识。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强调办实事、求实效。坚持工作调研,深入了解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开展司法能力建设,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加强班子建设,查找制约我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思想障碍,深入整改存在问题。加强队伍教育培训,鼓励干警业务学习,努力打造学习型法院。加强司法管理工作,强调规范办事,抓好制度落实。
倡导法院文化建设,增强队伍民主团结活力。按照“公正、廉洁”要求,创新法院文化载体,树立健康文化导向,努力培育先进法院文化。重视支部、工会和团委工作,丰富干警业余生活,拓展自主创新思维,着力营造干警积极参与、自觉维护的集体认同感和归属感。
主动走访区内各级人大代表,收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改进法院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法律讲座、见证现场执行,增进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主动接受人大的评议和检查,做好年度专题汇报工作,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监督。认真办理各级人大交办、督办案件28件,及时答复反馈办结情况。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也离不开镇(街)、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代表、各有关部门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院工作要真正实现科学发展,仍需要面对和克服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化解社会矛盾的司法能力与案结事了的司法要求还有差距;法官队伍综合素质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信息化水平与审判执行优质高效的工作要求还有差距;物质装备现状与法院解决纠纷的工作职责还有差距等。我们将认真对待,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克服和解决,力争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2010年我院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解决制约我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机制性障碍,努力实现我院工作新发展。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调处民商事纠纷,妥善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是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求,能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围绕中心,着眼大局,做好司法服务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围绕“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活动,强化能动司法,完善“诉调对接”,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以规范化建设为依托,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规范治院、科技强院”要求,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推进信息化运用,促进司法能力提升。
四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稳妥推进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理顺内设机构职权,努力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努力促进法院整体工作科学发展。
五是以加强党建为根本,以人为本地抓好队伍建设。以支部建设带动队伍建设,确保思想统一,政治方向正确。强化纪检监察工作,完善教育监督机制,用正确的政策导向、用人导向和机制体制,努力铸造廉洁高效权威的法官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更加虚心地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为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