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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委托选定机构公告(2013年6月17日)

发布时间: 2013-06-17部门:法院审管办

本院于2013年617日依法对以下案件选定对外委托机构:

一、鉴定案件

案号

鉴定类型

鉴定机构

1

(2013)佛南法民五初字第904号

伤残

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

2

(2013)佛南法民五初字第1122号

伤残

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3

(2012)佛南法民五初字第1196

伤残

广东南粤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注:当事人若对鉴定案件的选定机构申请回避的,应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联系方式:南海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办公室,电话:0757-8625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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