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行政执法职权依据一览表
行政执法主体: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
类 别 |
名 称 |
颁布机关及施行时间 |
规范性文件 |
关于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问题的通知 (粤价〔1999〕291号) |
颁布机关: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建设委员会;施行时间:1999年10月28日 |
关于规范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和免收对象的通知 (佛价〔2005〕66号) |
颁布机关:佛山市物价局;施行时间:2005年4月21日 | |
关于明确我区污水处理费减免范围的通知 (南发改费〔2011〕41号) |
颁布机关: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施行时间:2011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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