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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行政执法职权一览表
发布时间: 2012-05-11 发布单位: 区信息网络中心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权一览表

 

表二:行政许可一览表

 

序号

 

 

许可项目

 

办理时限

 

依据

 

执法机构

 

备注

1

污水处理费减免核准

提交资料完备自受理日起5个工作日

省物价局、财政厅、原省建委《关于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问题的通知》(粤价〔1999〕291号)第一点;佛价〔2005〕66号《关于规范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和免收对象的通知》和《关于明确我区污水处理费减免范围的通知》(南发改费〔2011〕41号)。

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

已委托镇街实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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