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九江镇石江共和经济社原金龙化工厂
厂房竞投租赁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受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石江村的委托,定于
一、竞投租赁厂房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经营性资产,占地面积:6.49亩;建筑面积:
2、标的物所在位置: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九樵路石江段(九江轻纺城内地块);
3、出租的起止期限:从
4、交易底价:10000元/年/亩;194700元/年;每5年增递10%;
5、租金收取方式:年租金每年分两次付款(即于每年1月10日前付当年租金的50%,于
6、竞投保证金:50,000元;
7、使用范围要求:
(1)、工商业,必须按照九江轻纺城入项标准经营。
(2)、原建筑物可重新修建或改建,但路控地面建筑物不能拆除及改建,可按原貌修建后使用,非路控建筑物如重新改建的,建筑楼层不能小于三层(含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费用自负。
(3)如上级部门对路控土地征用的,实行随征随收,不作任何补偿,但可减除实征面积后计缴租金。
二、竞投意向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有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租。
三、本厂房租赁项目采用明标现场竞投方式出租,即参照拍卖竞价方式公开叫价或报价,叫价或报价每次不低于1000元,间隔30秒,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人可以多次出价。
四、竞投中标者确定办法
实行不低于交易低价(即194700元/年)竞投,低于底价无效,实行价高者得,同标时,本集体经济成员享有第一优先权,无优先权或优先权同等的同标者在现场抽签决定中标者。有意参加竞租的可于
五、竞投意向人请于
(1)凡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竞租,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缴款凭证或本社开出竞投收据凭证。
六、联系方式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石江村共和合作经济社
联 系 人:李伦标 李锡甜
联系电话:13674045818 13928634216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江滨路8号(九江镇政府E座3楼)
联 系 人:谭先生、朱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507371 0757-86507372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石江村共和合作经济社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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