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佛山市外经贸局《关于参加高交会2011年以色列及匈牙利分会活动的通知》(佛外经贸综函[2011]1号)转发给你们。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加强国际性科技合作与交流,促进我省高新技术和品牌企业与以色列及匈牙利两国企业的经贸往来,开拓国际市场,省外经贸厅定于2011年5月组团参加高交会组委会在以色列和匈牙利举办的海外分会活动,境外预计停留12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由省外经贸厅科技发展与技术贸易处牵头组织部分高新技术和品牌企业参加。
二、参加企业及人员范围
请各区经济促进局组织有意愿、有实力、有市场的高新技术或品牌企业参加,重点发动获2010年省、市技术创新和品牌创新资金的企业。企业出访人员原则上为企业领导或业务骨干人员。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对接洽谈:根据参会企业的需求和意向安排洽淡对象,采取会前联系,现场一对一洽淡的高效沟通方式,务求取得实质合作成果。
(二)主题论坛:探讨中以、中匈企业如何优势互补、共同寻找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三)企业家对话:深入了解国际营商环境及文化差异,掌握最新资讯,找准合作的切合点。
(四)考察知名企业和科研机构。
四、有关资金扶持
参加活动的企业可获得省外经贸厅和市外经贸局的资金扶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可以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一)为体现对参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支持,省外经贸厅拟对企业参会人员活动的公共费用部分给予资助(人均约15000元)。
(二)市外经贸局也将对企业参会人员活动的公共费用给予部分资助。
(三)拥有进出口经营权,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4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还可以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境外市场考察项目”获得部分资金资助。
五、活动有关费用
(一)报名费:RMB3900元/人。
(二)会务费:RMB36900元/人。
(三)上述费用包括组织、宣传推广费;全程国际机票;境外食、宿、交通、保险费;签证费;会刊印刷等费用。
(四)非组织方原因导致参会人员未能成行,报名费及已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请参会人员于2月16日前将报名费和会务费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账 号:1100 5689 517601
请注明汇款用途:高交会海外分会
六、工作要求
请各区经济促进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积极组织发动企业参加高交会2011年以色列及匈牙利分会活动。请各行业协会和商会积极配合将通知转发给会员企业。
参加活动的企业请于2011年1月13日前将《高交会2011年以色列、匈牙利分会报名表》和《高交会2011年以色列、匈牙利分会企业信息表》(见附件) 传真并发电子文档至高交会(传真:0755-82848657,电子邮箱:wangyq@chtf.com)和省外经贸厅(传真:020-38819873,电子邮箱:gmountf@163.com)。同时抄送佛山市外经贸局(传真:83350029、83355269,电子邮箱:xinhunter@126.com)。
联系人:余才泉
联系电话:86293676
传真:86293677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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