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发办,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外经贸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10年粤澳名优商品展销会”的通知》(粤外经贸技函[2010] 号)精神,省外经贸厅将于今年7月22日至25日组织有关企业参加2010年粤澳名优商品展销会。为做好我市企业的参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销会概况
展会名称:2010年粤澳名优商品展销会
展会时间:2010年7月22日至25日
展会地点:澳门渔人码头会议展览中心
二、展销会内容和参展对象
展销会内容:名优商品展示和销售。产品包括:食品、茶叶、小家电、厨具、礼品、纪念品、手工艺品、灯饰、服装、日用(或工艺)陶瓷等生活日用品。展销会期间将举办投资说明会、产品介绍会及商业配对洽谈等经贸活动。
参展对象:参展企业以获得省名优产品、驰名商标产品称号企业为主。
三、展会费用
此次展会摊位费及投资说明会、产品介绍会、商业配对活动的场地费全部由澳门方负责,不向企业收取费用。企业只需承担赴澳门的人员费用。
四、布展要求
澳方只提供3M×2M标准摊位,如企业需要特殊装修,或设标准摊位以外的费用由企业自理(具体装修事宜待企业报名后另行通知)。
五、展品运输
各参展企业按要求将展品运至澳门方指定的珠海仓库(时间、地点及澳方联系方式另行通知)。珠海仓库至澳门展馆的运输由澳门方负责。
六、报名时间及有关要求
请各区外经贸局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发动和组织辖区内获得省名优产品或以上称号的企业踊跃参展,并按要求填写《2010年粤澳名优商品展销会报名表》于5月18日前报达市外经贸局(综合信息科)。联系人名单于报名时一并上报。参加人员出境手续按规定进行报批。
附件: 2010粤澳名优商品展销会报名表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86293675
传真:86293677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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