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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的手续办理
发布时间: 2010-05-20 发布单位: 信息部

  流动人员子女入学时要按照省教育厅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进行办理有关的入学或转学手续。学生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转出,也要到学校办理有关转学手续,办理方法参照本地学生入学和转学等手续。对在本地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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