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保证金金额:RMB1,500.00元(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2、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一次性汇出,应最迟在2013年5月22日24:00时前到达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以收款银行确认到账为准。
收款单位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南海西樵支行
谈判保证金账号:706858509617
3、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否则,采购人将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以收款银行的回单为准,由于要素不清晰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4、特别提示:
4.1投标人在划出款项时,请核对保证金的金额(特别是元位金额);
4.2投标人须从存款账户一次性,不得分笔汇入将保证金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4.3投标人须在填写银行汇款凭证时,必须注明以下信息:项目名称全称,如填写银行汇款凭证时因填写字数限制未能填写项目名称全称的可填写项目编号全称;
4.4投标人在汇款时必须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在用途(或摘要或附言)栏输入以下信息:项目名称全称,如填写银行汇款凭证时因填写字数限制未能填写项目名称全称的可填写工程项目简称;(要在汇款系统上传送信息到收款方银行,用于收款银行识别该款项的用途);
4.5投标人在汇款时必须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录入:投标人名称全称(如填写银行汇款凭证时因填写字数限制未能填写项目名称全称的可填写项目简称)、投标人帐号、投标人开户行全称(要在汇款系统上传送信息到收款方银行,退保证金时,采购中心委托收款银行将投标人保证金从原路退还该款项给汇款人的存款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将于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通过中国银行佛山南海西樵支行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各投标人请自行查收。退保证金的具体时间将于西樵公众服务网(http://www.xiqiao.gov.cn)公布。
(2) 废标项目的投标人的保证金,约于该项目确定废标后通过中国银行佛山南海西樵支行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原额)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各投标人请自行查收。参与废标采购二次招标的投标人,需按二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划汇投标担保。
(3)中标人的保证金,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将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银行佛山南海西樵支行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