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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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审批事项 审批类别 办事程序 申报提交材料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1

申办《计划生育服务证》

核  准

1、窗口受理;2、核准;3、发证。

1. 夫妇双方户口簿或身份证

2. 本人免冠一寸近照1张

3. 结婚证原件

4. 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一式一份)

5. 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带有关证明

6. 政策外生育的带已交社会抚养费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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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符合政策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核 准 1、窗口受理;2、核准;3、发件。

1. 夫妇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夫妇双方身份证

3. 结婚证原件

4. 计划生育服务证

5.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6. 女方近期孕检证明

7. 计划生育合同

8. 村(居)出具计生证明

9. 南海区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一式四份)

10. 收养证

11. 再婚的,应附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或丧偶的死亡证明书

12. 患不孕症的夫妻要有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

13. 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夫妻,要出具父母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只生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

14. 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的,应有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材料

15. 婚后曾经因胎儿流产、婴儿夭折的,应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16. 夫妻双方近照各一张

17. 南海区范围内的婚嫁按男方户籍地申请;南海区范围外的婚嫁按女方户籍地申请,特殊情况附加证明材料

18. 如涉外及特殊情况,需经上级部门批复后,在其答复之日起再作受理

19.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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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申报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

核  准

1、窗口受理;2、核准;3、发证。

1. 夫妇双方户口簿

2. 夫妇双方身份证

3. 结婚证原件

4.《计划生育服务证》

5. 新婚班学习证

6. 医院产检证明

7. 计划生育合同

8. 知情选择协议书(一份)

9. 《南海区生育一个子女登记表》(一式两份)

10. 再婚或丧偶的,应附法院民事调解书或丧偶的死亡证明书

11.夫妻双方近照各一张

12.如果违反计划生育且父母有一方不是本镇的,不属本镇的一方先到户口所在地的镇级的计生办出具证明

13.如涉外及特殊情况,需经上级部门批复后,在其答复之日起再作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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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申报再生育一个子女登记

核  准

1、窗口受理;2、核准;3、发件。

1. 夫妇双方户口簿或身份证

2. 《计划生育服务证》

3. 医院产检证明

4. 知情选择协议书(一份)

5. 计划生育合同

6. 南海区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申请再生育时已办理,交由申请人保存)

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

8. 如涉外及特殊情况,需出具相关证明

即办 免费
5

办理小孩入户计划生育证明

核  准

1、窗口受理;2、核准;3、发件。

1. 父母双方户口簿

2. 小孩出生证

3. 村居委会出具的入户证明

4. 结婚证

5. 若违反计划生育则需带齐缴交社会抚养费的单据

6. 如果违反计划生育且父母有一方不是本镇街的,不属本镇街的一方先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级的计生办出具证明

即办 免费
6

申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核 准 1、窗口受理;2、核准;3、发证。

1. 双方户口簿

2. 小孩小一寸近照1张

3. 计划生育服务证

4. 小孩出生证明

5. 独生子女申请表(一式两份)

即办 免费
7

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核 准 1、窗口受理;2、核准;3、发证。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 户口簿

3. 小一寸近照1张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一式两份)

5.如已婚者需带结婚证,已生育一孩的带上环证明(或查环查孕证),已生育二孩的带结扎证明,属违反计划生育的带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

即办 免费
8

审核《迁入佛山市已婚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核  准

1、窗口受理;2、核准;3、发件。

1. 迁入佛山市已婚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

2. 户口簿

3. 结婚证

4. 计划生育服务证 (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 所在村村委会开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一式一份

6. 迁出地计划生育证明

7. 社会抚养费的收据

8. 小孩出生医生证明

9. 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10.近期查环查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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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申请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及其父母再生育二胎

 初 

窗口受理 

 

1.广东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

2.夫妻书面申请

3.母亲与小孩半身近照1张

4.患儿及其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病历、检查报告单和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

7. 区计生服务站出具的染色体结果报告单

8.染色体核型分析申请书

9.病残儿病史、家系表

 即办

 免费

 10

 

申请输精(卵)管吻合术

 核  准  

1、窗口受理;2、主任审定;3、发件

 

1.《南海区育龄夫妇绝育术后输精(卵)管吻合审批表》(一式两份)

2.夫妇双方户口簿

3.夫妇双方身份证

4.结扎证(证明)

5.结婚证

6.子女死亡证明

7.派出所出具《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8.村(居)委会开具证明(包括现存子女数量、性别的有关证明文件)

3个工作日

 免费

11

申办《南海区计划生育审核表》

核  准

1、窗口受理;2、核准;3、发件。

1、《南海区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一式两份)

2、《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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