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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审批项目及办事程序

 

序号

审批事项

承诺时间

申办材料

办事程序

收费标准

备注

1

组织机构代码证申办

即办

(一)登记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证书原件(副本)及复印件:

   1.企业:地方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2.机关:编委有关批准文件;

   3.事业单位:编委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民间组织:地方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陆记证书》;

   5.工会: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凭地方编委核准的相关证明文件,基层工会凭上级核发的《工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资格证书》;

   6.律师事务所:省司法主管登记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7.分支机构应提交主管部门有效代码证复印件;

(二)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应提交相应的法律及设立该机构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窗口受理→审批

 

 

 

 

 

 

 

 308(元)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即办

(一)登记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证书原件(副本)及复印件:

   1.企业:地方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工商颁发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复印件。

   2.机关:编委有关批准文件;

   3.事业单位:编委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民间组织:地方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陆记证书》;

   5.工会: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凭地方编委核准的相关证明文件,基层工会凭上级核发的《工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资格证书》;

   6.律师事务所:省司法主管登记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7.分支机构应提交主管部门有效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单位公章

(五)原《代码证》正、副本,IC卡或者数字证书。

 

窗口受理→审批

 

 

 

 

 

 

 

 

 

108(元)

 

3

组织机构代码证换证

即办

(一)登记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证书原件(副本)及复印件:

   1.企业:地方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2.机关:编委有关批准文件;

   3.事业单位:编委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民间组织:地方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陆记证书》;

   5.工会: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凭地方编委核准的相关证明文件,基层工会凭上级核发的《工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资格证书》;

   6.律师事务所:省司法主管登记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7.分支机构应提交主管部门有效代码证复印件;

(二)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应提交相应的法律及设立该机构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单位公章

(五) 应交回原《代码证》正、副本,IC卡或者数字证书。

 

窗口受理→审批

 

 

 

 

 

 

 

 

 

108(元)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审

 

(一)登记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证书原件(副本)及复印件:

   1.企业:地方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2.机关:编委有关批准文件;

   3.事业单位:编委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民间组织:地方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陆记证书》;

   5.工会: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凭地方编委核准的相关证明文件,基层工会凭上级核发的《工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资格证书》;

   6.律师事务所:省司法主管登记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7.分支机构应提交主管部门有效代码证复印件;

(二)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应提交相应的法律及设立该机构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单位公章

(五)《代码证》正、副本,IC卡或者数字证书。

 

窗口受理→审批

 

 

 

 

 

 

 

 

 

25(元)

 

5

组织机构代码证遗失补办

即办

(一)登记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证书原件(副本)及复印件:

   1.企业:地方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2.机关:编委有关批准文件;

   3.事业单位:编委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民间组织:地方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陆记证书》;

   5.工会: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凭地方编委核准的相关证明文件,基层工会凭上级核发的《工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资格证书》;

   6.律师事务所:省司法主管登记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7.分支机构应提交主管部门有效代码证复印件;

(二)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应提交相应的法律及设立该机构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单位公章

 

窗口受理→审批

 

 

 

 

 

 

 

108(元)

 

 

 

 

 

 

遗失补办需在《珠江时报》或《佛山日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凭报纸到原发证部门办理手续。

6

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即办

(一)登记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核准注销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代码证》正、副本,IC卡或者数字证书。

(三)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窗口受理→审批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