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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纠纷两年未决 律师进村两月解决

        近日,挂钩律师帮助九江镇某股份合作经济社解决一宗长达两年的村务纠纷,挂钩律师在九江镇开展的公益法律服务成效明显。2009年12月九江镇某股份合作经济社与黎某、刘某以及陈某分别签订《土地转让合约》两份,将其名下的两块集体性质的土地在没有办理使用功能转变并未经相关部门公开招、拍、挂的情况下进行出让。土地出让后黎某、刘某以及陈某随即支付出让金,该经济社也及时将两个土地证交给对方,但黎某、刘某以及陈某从未开发所涉土地。由于上述的交易行为发生在岁未,收到土地出让金后,该经济社的部分村民立即提出要将上述出让金用于当年的农村股份分红。但另一部分的村民却以土地出让未经公开投标、公示等为由,认为当时的经济社社长出让土地时存在暗箱操作,侵害了集体的经济利益,故此强烈反对将出让金用于当年的股份分红,并要求退还出让金和收回土地另行开发。由于该经济社内部两派之间对上述问题的处理各执己见,虽经村委会和镇农办多次梳理协调,但问题的一直悬而未决。要求分红的一方开始扇动村民到镇、区两级政府上访,强烈要求农历年前对出让金进行分配。考虑到按法律规定上述两份《土地转让合约》是无效合同,如果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且某经济社已把出让金进行分配,由此而造成的局面是非常被动的,所以村委会和农办在充分解释和劝说前提下没有同意分红的诉求,纷争暂时平息。2011年初上西村及其下辖的村民小组、经济社进行了换届选举,该经济社也选出了新的社长,上述问题因此而被重新提了出来。新上任的社长不时组织村民代表到政府表达要退还出让金和收回土地的诉求,经济社内部两派之间的纷争也重新激化起来。虽然相关职能部门对此继续进行协调,但收效甚微。司法所得知上述情况后,马上主动介入处理,建议该经济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积极联系驻村律师成慰冰立即开展相关的代理工作,并且多次组织国土所、农办、村委会、经济社和律师所等单位开会研究,达成了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转让合约无效的方式解决问题的共识。在提起诉讼前,成律师多次向该经济社村民代表及村民就相关法律规定作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大部分村民们对这样的解决方式表示理解和认同,并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上述方式解决纠纷的决议,这为最后能案结事了、将纠纷彻底化解扫清了最大的障碍。由于上述两宗土地交易确实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很快就作出了两转让合约都是无效合同的判决。黎某、刘某以及陈某对判决结果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更没有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更重要的是判决结果使该经济社的全体村民认识这样的土地交易行为是不合法的,是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的,深刻体会到即使将出让金用于股份分红最终都只是会竹篮打水一场空,从而使争执两派村民的思想认识从根本上消除了分歧,持续近两年的村务管理纠纷在社会专业律师介入处理后在不到两月的时间里得到彻底的化解,该经济社重回和谐稳定。此外,在纠纷的解决过程中村民们学习了很多相关的法律知识,大大强化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意识,为村民们日后相同纠纷的解决探索、总结出了很好的经验做法。为什么如此复杂的村务管理纠纷通过社会专业律师介入处理后能得到快速、圆满的解决呢?因为社会律师首先是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处于超然的中立地位,纠纷双方都比较乐意由其对纠纷进行调处。其次是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可以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服务。再次是在纠纷调处过程中能及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使村民提高法律素质和增强法律意识,为纠纷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创造思想条件。最后是能够专职负责,全程跟进纠纷的防控化解,促成纠纷彻底解决。基于上述认识,九江司法所自“律师进行村居”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协调驻本镇律师所与各挂钩村、居不断加强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了司法所的桥梁作用。尤其是去年,各驻九江律师所为挂钩村、居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得到质的飞跃。据不完全统计,去年驻村律师共到村、居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79人次,在村改居、村组换届选举、村务管理、矛盾纠纷调处、出嫁女权益维护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210多条,审查各类农村管理合同60多份,出具法律意见书7份,上法制课9场,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4件,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8宗。上述法律服务的提供,使全镇各村、居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得到了有效的缓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的保护,村、居基层的和谐稳定得到了有力的维护。还有值得一提的是,除了驻村律师介入调处上述经济社的村务管理纠纷收到理想效果外,驻村律师还正在介入处理水南社区保华经济社和英明社区村尾经济社两宗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使两宗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防控并且没有出现村民集体上访,更没有发展成为恶性群体事件,有力地维护了两个社区的和谐稳定。“律师进村居”是南海区司法局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成功尝试,九江司法所也通过开展该项工作在社会管理上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接下来,我们将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律师进村居”向纵深发展,特别是要争取尽早制定出台驻村律师的补贴和奖励方面的激励机制,以此不断提高他们在提供专业公益性法律服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以及化解基层不稳定因素等方面的积极性,为加强村、居基层管理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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