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别,更好地推进我镇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民政部、省、市、区有关文件的精神,2009年我镇决定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和谐农村为目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在村民自治组织架构不变的基础上,以满足村(居)民需求、提高村(居)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引入城镇社区管理与服务理念,整合政府公共服务资源,城乡社会力量和农村各种资源,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各种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探索解决和完善村中居民和外来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的出路。结合我镇开展的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探索完善农村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管理的新办法,建立农村管理新体制。建立和健全农村社区组织的设,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村委会和村民群众为主体,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社区“党建好、自治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六好”和谐社区建设,加强农村社区辖区共治共建共享机制建设、服务体系建设和经济文化建设,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的通知》(民发〔2009〕27号)
的创建标准和《民政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的要求,农村和谐社区建设具体要达到“六好”标准:一是党建好。要求以农村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健全党组织为保证,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在推动科学发展、带领群众致富、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等方面充分发挥坚强领导核心作用,党员干部的骨干和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带团建工作得到加强和落实。在社区建设中党组织发挥作用明显。二是自治好。以村(居)民自治制度为基础、村(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农村社区治理机制逐步健全。三是服务好。农村各种经济组织、服务组织和民间组织得到培育和发展,服务功能良好,能为村(居)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基本公共服务、村(居)民群众自助互助服务、市场化经营服务全面推进,社区服务功能完善,机制完善,服务水平高,能够满足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和物质生活需要。四是治安好。治安管理到位,综治警务、群防群治、人民调解网络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安全防范体系完善,社区秩序良好,达到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要求。村(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保障。五是环境好。按照健康村创建要求,深入开展村(居)民群众的 “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村(居)民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节约意识和良好的卫生习惯,资源合理利用,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六是风尚好。积极响应市、区“十好”文明村居创建活动的号召,发动村(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各种活动,爱国爱家,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到2010年,通过对实验做法的总结推广,争取全镇50%以上的村能达到广东省“六好”
农村社区标准要求。到2011年,80%以上的村均达到广东省“六好”农村社区标准要求。到2012年,实现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要求,并接受国家民政部的检查验收。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科学合理划分农村社区。
以原村委会自治组织管理的辖区范围为基础,按照地域性、居民认同性、利益的共同性
等社区构成要素划分农村社区。所有村民、村中居民及外来人口均纳入社区范围实行区域化管理与服务。农村社区管辖与服务的对象统称为居民。(二)整合辖区内各种组织资源和功能,建立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运行机制。
建立以村级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全体农村社区居民为主体,村级各类组织共同参与、驻
区单位支持的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运行机制。1、明确村级党组织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村级党组织保持原有的结构、功
能和定位不变。在条件成熟的村,积极探索推进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委托给村党组织统筹、协调管理;针对辖区内流动党员的状况,探索推进在村级党组织中设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加强对外来人口中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服务。切实加强和发挥村党组织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领导地位和作用,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要带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辖区单位和群众开展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党员队伍要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村委会、经济组织保持原有的责、权、利不变,村民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村委会、
经济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共同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并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3、组建协调共建机制。建立农村社区事务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村党组织成员、村委会
干部、村民小组代表、居民小组代表、驻区单位代表、居民骨干代表等组成。理事会的理事长必须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社区事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为:对社区内事务及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协调,推动社区居民自治工作;充分挖掘、有效盘活共建单位的人、财、物资源,着力形成共建共驻的工作格局。社区事务理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建立健全议事、执行和监督制度机制,充分发挥整合资源、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平台和桥梁纽带作用。4、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整合各种原有资源,建立集办公、服务于一体的社区服务中
心,并根据各村的条件,设置集中或分散的社区活动中心,为辖区居民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和活动条件。5、建立“社工工作站”。在社区事务理事会的协调指导下,建立“社工工作站”。社区
事务理事会确定社区服务项目和内容,社工工作站负责做好服务项目可行性计划的调查和制订以及实施工作。并引导社区志愿者和各种民间组织充分发挥作用,为辖区居民服务。有条件的社区要招聘专职社工进入社工站。社工工作站每年制定各种活动计划,组织居民开展尊老敬老、互帮互助、慈善救助、文娱体育等活动,并开展志愿者登记注册工作。(三)合理定位、完善社区辖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充分发挥原有的村中各项办公、服务设施的功能,整合各种资源,形成社区服务基础设
施网络建设。按照服务设施辐射半径一般不超过2-3公里,居民步行前往一般不超过20分钟的原则,形成室内外设施相对完备、服务功能相对集中的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活动中心。除按常规要求基本设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居)办公室、综合治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外,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活动中心应配设“两站、八室、八类协会(民间组织)”。“两站”是指“一站式”便民办事服务窗口、社工工作站(社区事务服务所);“八室”是指社区警务室、民事调解室、计划生育服务室、图书室、星光老人之家(老人活动室)、残疾人康复室、居民文体活动室、党员居民培训学习室或会议室;“八类协会(民间组织)”是指计划生育协会、志愿者协会、各种文体协会、老人协会、残疾人协会、社区慈善机构、关工委、其它协会。其中“一站式”便民办事服务窗口、社工工作站(社区事务服务所)、社区警务室、民事调解室、计划生育服务室等服务场所,总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此外,还要设有图书室、星光老人之家(老人活动室)、残疾人康复室、居民文体活动室、党员居民培训学习室或会议室等室内居民活动场所,总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还应设有户外文体小广场及公园等活动场所。要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活动中心的各类场地设施功能,并向辖区内所有单位及居住在辖区范围内的全体居民开放,使之真正成为资源共享的“社区之家”。(四)以人为本,构建便捷齐全的社区服务体系。
社区服务立足居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要求,探索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居民自我服务和市场
化服务有机结合、互相促进的社区服务体系。1、以便民办事服务窗口为出发点,使政府各部门延伸至社区的各种公共事务能得到有效
的解决,为居民办事提供便利。便民办事服务窗口办理的事项包括:劳动和就业保障、综治及流动人口、安监消防、民政事务、计划生育、国土房产、物业经营管理、市政卫生水电等事项,并负责落实镇政府下达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及协助社区按时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2、以社工工作站为落脚点,鼓励和动员民间组织特别是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农村社区的社
会治安管理、民间纠纷调解、居住环境整治、公益事业建设等,开展居民互帮互助活动。通过社工带领志愿者的服务形式,以各类文体娱乐活动为抓手和突破口,发挥社区居民自身的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工作。鼓励和扶持各类公益性、服务性的民间组织在社区开展各种公益、慈善类活动,为民间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平台。3、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切入点,推行项目管理模式,落实“费随事转”,吸收社会中介和
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和服务。根据居民群众需要,购买专项服务。如居家养老、青少年综合服务、家庭及社区综合服务、居民就业技能培训等项目。4、以市场化服务为结合点,发展农村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引入农业生产技术、资讯、商
业等服务业,鼓励服务性企业以连锁经营品牌加盟等方式进入农村社区,提供购物、餐饮、家政、维修、资讯等各类生活便利的服务,建设方便快捷的社区生活服务圈。(五)明确标准,理顺关系,以农村现行的各项创建工作为基础,促进农村社区建设。
按照国家民政部提出的“领导协调机制、社区建设规划、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各项
服务、社区各项管理”全覆盖和广东省农村“六好”社区建设标准的要求,结合我镇农村“三旧”改造、节能减排的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十好”文明村居、“健康村”、“平安村”等创建工作,将其与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动员和引导广大居民群众、辖区单位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和各种群团组织的作用,充分挖掘农村社区的各种资源,形成资源共享、互相补充的局面,节约资金投入,节省人力、物力,真正使群众得到实惠。通过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解决目前纯农村管理方式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例如村中居民、外来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等,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四、试点范围
镇根据实际选取镇南村、西桥村、朗星村和梅圳村4个“两委”班子战斗力较强,“文明
村”、“健康村”等创建工作基础较好、服务设施完善的村作为试点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五、实验步骤
(一)成立相应的组织工作架构。成立镇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文明委
牵头,镇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社区建设工作的镇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镇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组织办、农村工作办、综治办、市政办、宣传办、团委、规划建设办等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试点村要参照镇的组织架构,成立相应的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领导小组。(二)上报方案。9月中旬,镇认真指导各实验村,依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
际的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报镇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备案。(三)组织实施。9月中旬至11月底,各实验村根据本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农村
社区建设实验工作。按照“依靠群众、因地制宜、查漏补缺、严格标准、有序推进、按期完成”的总体思路,扎实进行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各实验村要列出详细的硬件、软件建设项目和实施进度表,责任明确到人,措施具体到位,切实保证实验工作顺利完成。(四)经验总结。12月下旬,接受区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验收。
认真总结学习农村社区建设的典型经验,为全面开展我镇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奠定基础。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镇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试点村创建工作的协调、
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各施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承担起农村社区建设的相应责任,提出工作指导意见,为实验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措施,加强指引,协调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对试点村创建工作的分工详见附件。(二)保障资金投入。镇财政预算和村集体经济要把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纳入年度开
支计划,村集体经济重点支持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鼓励企业和个人以资金、设备、技术、信息等方式投入农村社区建设。确立以村集体资金投入为主体、镇财政适当补贴为辅,以村(居)民自愿捐助、社会各界资助为补充的农村社区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实验社区工作能够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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