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进我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开展,按照《南海区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方案》、《南海区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六好”测评标准(试行)》的要求,制定该指引供各村在社区划分、组织架构建设、硬件设施建设、服务功能配置等方面作参考。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没有固定的经验和模式。因此,各镇(街道)、各村在开展试点工作中,可参照该试点指引进行;也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探索各具特色的做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和谐农村为目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在村民自治组织架构不变的基础上,以满足村(居)民需求、提高村(居)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引入城镇社区管理与服务理念,整合政府公共服务资源,城乡社会力量和农村各种资源,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各种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探索解决和完善村中居民和外来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的出路。结合我区开展的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完善农村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管理的新办法,建立农村管理新体制。建立和健全农村社区组织的设置,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村委会和村民群众为主体,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社区“党建好、自治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六好”和谐社区建设,加强农村社区辖区共治共建共享机制建设、服务体系建设和经济文化建设,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二、试点范围
各镇(街道)选择1个以上基础较好的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试点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工作阶段:(8月14日-8月31日)
区召开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南海区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方案》,正式部署启动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各镇(街道)参考区的组织领导架构由镇(街道)精神文明委员会牵头,成立由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分管部门负责人以及试点村党支部书记组成的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的领导。在充分调查摸底基础上,确定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的试点村。区直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认真指导各试点村,依照《南海区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方案,经镇(街道)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9月15日)
加强宣传发动,召开各种会议、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横幅、宣传单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试点村宣传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行农村区域化管理的目的、意义、原则、方法步骤等,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深入民心、家喻户晓,引导居民群众正确理解农村社区建设不是“村改居”,农村原有组织架构与现行架构基本保持不变,村民的经济利益保持不变,动员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9月16日-10月31日)
各试点村要及时搭建农村社区组织架构。完善社区党组织的设置;组建社区事务理事会;整合村中各种资源,建立服务范围覆盖整个辖区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活动中心;设立“一站式”便民办事服务窗口;合理设置“社工工作站”;通过对现有村委会工作人员的整合、公开招聘等形式,配备强而有力的农村社区和自治组织工作人员队伍,并加强上岗培训。列出详细的硬件、软件建设项目和实施进度表,责任明确到人,措施具体到位。同时,通过社工工作站开展社区服务可行性项目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各类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及有利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性项目。
(四)规范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各试点村要在几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各类工作机制。在原有的各项村规民约的基础上,制定一套完善的、适应新的管理和服务机制的制度,包括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公约等制度。反复检查试点运作是否畅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试点总结工作,确保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有良好的开端和初步的成效。
(五)验收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区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点村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束后,组织一次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农村社区建设的典型经验,为全面开展我区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 科学合理划分农村社区。
以原村委会自治组织管理的辖区范围为基础,按照地域性、居民认同性、利益的共同性等社区构成要素划分农村社区。所有村民、村中居民及外来人口均纳入社区范围实行区域化管理与服务。农村社区管辖与服务的对象统称为居民。
(二) 整合辖区内各种组织资源和功能,建立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运行机制。
建立以村级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全体农村社区居民为主体,村级各类组织共同参与、驻区单位支持的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运行机制。
1、明确村级党组织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村级党组织保持原有的结构、功能和定位不变。在条件成熟的村,积极探索推进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委托给村党组织统筹、协调管理;针对辖区内流动党员的状况,探索推进在村级党组织中设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加强对外来人口中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服务。切实加强和发挥村党组织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领导地位和作用,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要带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辖区单位和群众开展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党员队伍要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村委会、经济组织保持原有的责、权、利不变,村民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村委会、经济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共同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并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
3、组建协调共建机制。建立农村社区事务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村党组织成员、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代表、居民小组代表、驻区单位代表、居民骨干代表等组成。理事会的理事长必须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社区事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为:对社区内的事务及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协调,推动社区居民自治工作;充分挖掘、有效盘活共建单位的人、财、物资源,着力形成共驻共建的工作格局。社区事务理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建立健全议事、执行和监督制度机制,充分发挥整合资源、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平台和桥梁纽带作用。
4、建立农村社区服务和社区活动中心。整合各种原有资源,建立集办公、服务于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并根据各村的条件,设置集中或分散的社区活动中心,为辖区居民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和活动条件。
5、建立“社工工作站”。在社区事务理事会的协调指导下,建立“社工工作站”。社区事务理事会确定社区服务项目和内容,社工工作站负责做好服务项目可行性计划的调查和制订以及实施工作。并引导社区志愿者和各种民间组织充分发挥作用,为辖区居民服务。有条件的社区要招聘专职社工进入社工站。社工工作站每年制定各种活动计划,组织居民开展尊老敬老、互帮互助、慈善救助、文娱体育等活动,并开展志愿者登记注册工作。
(三)合理定位、完善社区辖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充分发挥原有的村中各项办公、服务设施的功能,整合各种资源,形成社区服务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按照服务设施辐射半径一般不超过2-3公里,居民步行前往一般不超过20分钟的原则,形成室内外设施相对完备、服务功能相对集中的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活动中心。除按常规要求基本设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居)办公室、综合治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外,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活动中心应配设“两站、八室、八类协会(民间组织)”。“两站”是指“一站式”便民办事服务窗口、社工工作站(社区事务服务所);“八室”是指社区警务室、民事调解室、计划生育服务室、图书室、星光老人之家(老人活动室)、残疾人康复室、居民文体活动室、党员居民培训学习室或会议室;“八类协会(民间组织)”是指计划生育协会、志愿者协会、各种文体协会、老人协会、残疾人协会、社区慈善机构、关工委、其它协会。其中“一站式”便民办事服务窗口、社工工作站(社区事务服务所)、社区警务室、民事调解室、计划生育服务室等服务场所,总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此外,还要设有图书室、星光老人之家(老人活动室)、残疾人康复室、居民文体活动室、党员居民培训学习室或会议室等室内居民活动场所,总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还应设有户外文体小广场及公园等活动场所。要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和社区活动中心的各类场地设施功能,并向辖区内所有单位及居住在辖区范围内的全体居民开放,使之真正成为资源共享的“社区之家”。
(四)以人为本,构建便捷齐全的社区服务体系。
社区服务立足居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要求,探索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居民自我服务和市场化服务有机结合、互相促进的社区服务体系。
1、以便民办事服务窗口为出发点,使政府各部门延伸至社区的各种公共事务能得到有效的解决,为居民办事提供便利。便民办事服务窗口办理的事项包括:劳动和就业保障、综治及流动人口、安监消防、民政事务、计划生育、国土房产、物业经营管理、市政卫生水电等事项,并负责落实镇(街道)政府下达的各项临时工作任务及协助社区按时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2、以社工工作站为落脚点,鼓励和动员民间组织特别是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农村社区的社会治安管理、民间纠纷调解、居住环境整治、公益事业建设等,开展居民互帮互助活动。通过社工带领志愿者的服务形式,以各类文体娱乐活动为抓手和突破口,发挥社区居民自身的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工作。鼓励和扶持各类公益性、服务性的民间组织在社区开展各种公益、慈善类活动,为民间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平台。
3、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切入点,推行项目管理模式,落实“费随事转”,吸收社会中介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和服务。根据居民群众需要,购买专项服务。如居家养老、青少年综合服务、家庭及社区综合服务、居民就业技能培训等项目。
4、以市场化服务为结合点,发展农村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引入农业生产技术、资讯、商业等服务业,鼓励服务性企业以连锁经营品牌加盟等方式进入农村社区,提供购物、餐饮、家政、维修、资讯等各类生活便利的服务,建设方便快捷的社区生活服务圈。
(五)明确标准,理顺关系,以农村现行的各项创建工作为基础,促进农村社区建设。
按照国家民政部提出的“领导协调机制、社区建设规划、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各项服务、社区各项管理”全覆盖和广东省农村“六好”社区建设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区农村“三旧”改造、节能减排的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十好”文明村居、“健康村”、“平安村”等创建工作,将其与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动员和引导广大居民群众、辖区单位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和各种群团组织的作用,充分挖掘农村社区的各种资源,形成资源共享、互相补充的局面,节约资金投入,节省人力、物力,真正使群众得到实惠。通过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解决目前纯农村管理方式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例如村中居民、外来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等,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五、加强保障,确保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指导力度。区委、区政府成立南海区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莫结茹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梁康、区民政局局长潘宏昌、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林健、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谭志坚为副组长,成员由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协等35个部门派员组成。领导小组具体指导、督促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的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好自身的工作职能,主动与各镇(街道)沟通联系,切实解决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各镇(街道)要将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配备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制订工作开展的具体时间表,确保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
(二)妥善解决人、财、物的投入。要把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所需经费、人员配置、场地设施建设纳入镇(街道)相关部门工作的内容、财政预算和村集体经济年度开支计划。对各试点村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但必须确立以镇(街道)财政、村集体资金投入为主体,以村(居)民自愿捐助、社会各界资助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试点社区工作能够顺利推进。
附件:南海区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架构图
佛山市南海区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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