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海区九江镇公开招录辅警一批,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辅警人员。
二、人数:计划招录50人(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要求,女性不超过5人)。
三、薪酬待遇:试用期满后税前年收入约40000元(含加班补贴、节日补贴、年终绩效、社保和公积金的个人及单位负担部分等)。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精神;
(二)遵纪守法、品行仪容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年龄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四)佛山户籍,大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摩托车驾驶证;
(六)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放宽至4.6),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退伍兵放宽至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
(七)以下人员报考条件放宽为:
1、在本镇任职满两年的治安队员、交通协管员和九江派出所工勤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工龄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止),学历放宽至高中;
2、佛山籍退伍兵,学历放宽至高中。具特种作战技能的,户籍不限;(特种作战技能的退伍兵指具有攀爬、格斗、潜水、空降、射击等特殊技能的退伍军人)。
3、在南海区内任职满两年的治安队员(含交通协管员)、九江派出所工勤人员,学历放宽至高中;
4、全日制公安院校(含司法类警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五、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至12月7日,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00。
六、报名地点:九江派出所(九江镇江滨新区5号),联系人:关小姐,联系电话:0757-86559074。
七、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治安员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红底彩照4张。现场报名时需按报考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初审符合条件的方可接受报名。
八、录取程序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为:男1000米跑,小于或等于4分30秒合格;女800米跑,小于或等于4分25秒合格。对特种作战技能的测试按有关规定执行。经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笔试。
(二)笔试
经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公安业务、行政能力测试和公文写作。
(三)面试
以体能测试和笔试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列,分别按招录男、女人数的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计算综合成绩
各项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体能测试占20%计算综合成绩后,由高至低初步确定招录人员名单。
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对以下人员的综合成绩给予相应加分:
1、退伍兵、在南海区内任职满两年的治安队员(含交通协管员)、九江派出所工勤人员加5分;
2、在南海区内任职期内被评为优秀治安队员(含交通协管员)或业务标兵的,一次性加2分(需查验获奖证书)。
(五)体检
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辅警体检按照招录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从考试合格者中替补人选)。
(六)政治审查
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政审合格的人员方可录用(政审不合格的,可依次从体检合格者中替补人选)。有以下情况视为政审不合格:
1、招录对象有不得报考辅警的情形之一的;
2、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九、培训
由镇辅警办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封闭式培训。
十、签订劳动合同
经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九江镇招考录用辅警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1:辅警体能测试评分表
项目
分值
1000米长跑(男)
800米长跑(女)
100分
≤3′10″
≤3′05″
95分
≤3′20″
≤3′15″
90分
≤3′30″
≤3′25″
85分
≤3′40″
≤3′35″
80分
≤3′50″
≤3′45″
75分
≤4′00″
≤3′55″
70分
≤4′10″
≤4′05″
65分
≤4′20″
≤4′15″
60分
≤4′30″
≤4′25″
不及格
﹥4′30″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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