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医院门诊大楼幕墙工程补充通知
本“补充通知”是对《九江医院门诊大楼幕墙工程》的补充说明,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各投标申请人:
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近3年(从2006年10月至今)已成功完成过一项以上(含一项)的类似幕墙工程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现不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有相关业绩,所以投标申请人不须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招标文件中相关的条款亦作相应的修改,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盖章):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医院
招标代理单位:佛山市众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招投标采购办公室
200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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