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一、就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光明小学建设工程项目--Ⅴ标功能室场装修工程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有关疑问答复如下:
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光明小学建设工程项目--Ⅴ标功能室场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里,业绩要求:曾独立完成过质量验收合格的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50万元或以上的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我公司的业绩合同金额在250万以上。工程内容是“按清单范围内的装修及水电安装”,请问业绩里工程内容包含了水电安装这个业绩符合要求吗?
答:符合。
本修改通知内容与之前发布的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