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光明新城小学委托,就“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光明新城小学电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C2013-09)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对《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光明新城小学电梯采购项目》进行修改说明,本文件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各投标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请于2小时内回函至招标代理单位(fax:0757-86368680)确认收悉,否则将视为默认。
原招标文件第9页,项目要求中的商务要求内容第8小点:
特别注意事项:投标人所投产品、规格必须为同一公司生产的品牌,且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提供不同公司的产品(品牌)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不可负偏离。
现修改为:
特别注意事项:投标人所投产品中两台客梯(含无障碍消防电梯、乘客电梯)规格必须为同一公司生产的品牌,且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提供不同公司的产品(品牌)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允许餐梯与上述客梯不同品牌,但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不可负偏离
本补充修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处,以本补充修正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光明新城小学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