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光明新城小学委托,就罗村街道光明新城小学体育器材配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C2013-0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对《罗村街道光明新城小学体育器材配备采购项目》进行修改说明,本文件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各投标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请于2小时内回函至招标代理单位(fax:0757-86368680)确认收悉,否则将视为默认。
原招标文件:(最后一页)
特别注明:所有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当天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4月18日15:00)前必须把资格预审审查表内的强制性审查内容的资料原件备齐并交业主单位审核,资格预审审查不通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单独包装,独立递交)。
现修改为:
特别注明:所有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当天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4月30日9:30)前必须把资格预审审查表内的强制性审查内容的资料原件备齐并交业主单位审核,资格预审审查不通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单独包装,独立递交)。
本补充修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处,以本补充修正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光明新城小学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