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公众信息网

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光明小学建设工程项目--Ⅲ标运动场部分答疑记(2)

发布时间: 2013-04-02

本文件为对《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光明小学建设工程项目--Ⅲ标运动场部分施工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本文件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如涉及以下内容均作对应修改。

1、招标文件第3页第八点投标资格条件,原“4、2008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曾成功独立完成过一项或多项300米以上(含300米)自结纹塑胶跑道的运动场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部门的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发的方为有效)。并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交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现修改为“4、2008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曾成功独立完成过一项或多项300米以上(含300米)自结纹塑胶跑道的运动场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部门的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发的方为有效,提供由当地政府部门的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中标公示或中标公告查询路径,以供核实)。并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交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没有注明是自结纹塑胶跑道的,必须提供由业绩的建设单位和当地政府部门的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方为有效。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代理单位: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日 

南海法院公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