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就投标人对罗村北湖二路新建电缆走廊工程招标文件中有关疑问内容答复如下:
1、业绩要求200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国内曾独立完成过质量验收及格的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400万元或以上的电缆走廊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镇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镇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由于本公司业绩是电缆沟业绩达到400万元金额。问本公司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符合。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相关的内容也作相应修改、补充。本答疑通知内容与之前发布的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