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医院委托,就“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医院麻醉机及麻醉气体监护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C2012-3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对《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医院麻醉机及麻醉气体监护仪采购项目》进行修改说明,本文件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各投标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请于2小时内回函至招标代理单位(fax:0757-86368680)确认收悉,否则将视为默认。
原招标文件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4、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获得相应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授权)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进口产品还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现修改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4、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标时提供原件审核)、且获得相应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审核)、所投产品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许可证》(开标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审核);
5、提供进口产品还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开标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审核)。
本补充修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处,以本补充修正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医院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