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12年10月10日
现对2012年10月8日~2012年10月12日公告的编号为LC2012-29的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市政路灯维护管养项目内容作以下澄清:
原招标公告中第8项“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118000元),采购人现对采购文件的该条款作以下澄清:招标公告中第8项“投标保证金”更正为人民币拾壹万捌仟元(¥118000元)。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凡涉及以上有关内容的,以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300783
传真号码:0757-86368680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0日